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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浩翰的宇宙中蕴藏着无数的生命及文明,在距地球三万四千亿光年的地方,有着一颗与地球生态几乎一模一样的星球。它,就是雅利安行星。   雅利安历3000年,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份。在千年的时光流逝中,经历了无数次战火与重生的雅利安行星终于又一次迎来了短暂的和平。第四次世界大战的战火,让这个世界发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各国林立的情形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五雄割据的局面。   东方所属地,原来林立的各个小国被雄据其中的华约帝国所吞并,形成了华约联盟。而与其隔洋相望的则是以分布极广的西联族人为核心的西域合众国。雄据南方的则是由原来数十个国家组成的南联盟合众国,但是这却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国家,因为每个国家机器的军政大权,还是牢牢地掌握在原来的各个政权手中。北方则由经济帝国美帝英吉所主管,形成了一个以其为核心的经济同盟国,称作帝吉同盟国。而被大洋环绕的另一块大陆,则是被原始森林所覆盖着的极岛大陆。传说极岛大陆是一片极其神秘怪异的土地,这里山青水秀却渺无人烟,但是自从其他四国向这里派出了无数的“工作人员”而没有一个人返回的时候,其他四国就一直认为这里由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统治着。因此,它也被列为了一大势力范围。   有道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然五强并列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但是这并不意味世界就此和平。在和平背后的暗流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也看不到的,但是它却确确实实地存在着。虽然华约、南盟、西联、帝吉等国都不愿轻举妄动,做出头之鸟,但是一旦有导火索出现,这股暗流必将浮上水面。   而我们的故事,就在这个星球的这个时候悄悄地开始了…… 第一章 赌 局      帝吉同盟国·佛罗得克洲   这里原本是一个地处沙漠的荒芜地带,但是,千年前,这里出现了一个人工奇迹,一个神奇的人物,筑就了一个伟大的工程。他将这里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娱乐天堂。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那个人物已经变得不可考证,但是,现在这里是一个全世界闻名的赌城,却是不争的事实。战火的凌乱并没有伤及它的存在,反而给它带来了更为可观的利润。无数的亡命徒蜂拥而至,为这里带来了极度的繁荣,也带来了极度的混乱。   而今天,它再一次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因为这里有一场百年难得一见的赌局——赌神VS.赌邪。   赌神郜凌风,男,年龄不详,神龙见首不见尾,赌术高绝,自出道以来逢赌必赢,一生之中有三次闻名赌坛的大赌局,分别是对赌王石康、赌魔屠海龙、赌霸姜百棋。三次大战堪称赌坛之经典,从而奠定他赌中之神的地位。他的两位高徒亦是名震赌坛的风云人物,他们分别是赌侠程孝道、赌圣周俊星。他有几个特殊的嗜好:一、从来不照相;二、在赌局时一定要吃巧克力;三、在赌的时候右手无名指会戴碧玉扳指儿。据见过的人讲,他的长相跟世界电影巨星李龙发有几分相似。曾有世界知名导演将其往事拍成电影。   赌邪柳逸风,男,年龄不详,同样自出道以来未逢敌手。据称其手法快如闪电,有世界第一快手之称。一生之中亦有几次名震赌坛的大赌局,分别是对赌狂张天鼎、赌仙胡佛、赌侠程孝道。在世界赌坛的排名仅次于赌神。他也有几个特殊的爱好:他每次赌的时候必定带上一只白鹦鹉,必定要斋戒三天、沐浴熏香,而且每次赌的时候也必是一袭白衣。其人行事怪异,恃才傲物,因此被称为赌中之邪。但是却不可否认,赌邪亦是英俊洒脱的风流人物,据说酷似当红巨星黎富华。 ※  ※  ※  ※   雅利安历3003年8月11日早八点整。   这天是帝吉同盟国成立三周年的庆典日。整个帝吉同盟国的领地上都洋溢着过节的气氛。而在佛罗得克州的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前,更是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当然,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庆典日,更是因为赌邪柳逸风今天下榻此处。   酒店门前,保安们一个个神情紧张,如临大敌。也难怪,虽然也常有元首之类的大人物来此下榻,却也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的记者以及上万少男少女在此处恭候。看来,赌邪柳逸风的风采比之国际当红巨星亦毫无逊色之处。   远远地,一辆豪华的加长劳斯莱斯在保安组成的人墙中缓缓驶来,稳稳地停在酒店门口,一条长长的厚红地毯从酒店门口慢慢滚出,正好在车门前停尽。一个年轻英俊的车童小跑上去,打开了闪亮的车门。   一瞬间,人潮涌动,照相机的镁光灯到处闪现。少男少女的喊叫声划破了本来沉闷的等待气氛。就在这人声嘈杂中,赌邪柳逸风走出了车门。但见他一袭白色长衣,乌黑的长发,英俊的脸带着迷人的笑容,当真如神仙人物一般。看到主角出场,那些记者一窝蜂地拥了上去,他们纷纷发问,“柳先生,你对这次赌局有什么看法?”“柳先生,你觉得你的对手会有什么样的表现?”“柳先生……”“MR柳,你觉得这次赌局有几分胜算……”面对这些发问,柳逸风并没有答话,只是有风度地保持着微笑,在服务生的指引下往酒店里走去。身后的那些身着黑西服的保镖呈扇形分开,将柳逸风护在当中,而那些可怜的小保安则是努力地保持人墙,阻挡着一次又一次的人潮冲击。   就在柳逸风要走入大堂之际,一个尖锐的女声突然问道:“柳先生,听说你这次的赌局,跟你妻子的死有关,你能说说吗?”   正在行进中的柳逸风一下子停下脚步,他慢慢地转过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发问的是一个同为华约人的女记者。柳逸风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似乎在组织语句。半晌,他说道:“该面对的总要面对……”语罢,掉头离去。   顿时,全场的记者愕然。很快地,记者们都有了反应,哇!别有隐情呀!看来明天的头版头条又有消息可写了。而那个发问的女记者,则一下子成为了同行的中心…… ※  ※  ※  ※   在不远处的天上,一架帝吉同盟国罗宾逊公司出产的猎豹式直升飞机悬停在空中,飞机内一个英俊伟岸的男人拿着望远镜冷冷地看着这一切,虎目中透出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情感,口中喃喃道:“阿风,我们终究还是要在赌桌上见个高低……”   他,就是赌神郜凌风。但是,他并没有柳逸风那么张扬,不让媒体曝光的习惯让他早早地就来了赌城等候。飞机慢慢地下降,泊在了东部的一处别墅区,这是郜凌风的一处秘密产业,知道的人并不多。   走进客厅,他的两个徒弟程孝道和周俊星已经等候多时了。自然,也少不了他形影不离的好兄弟楼五。看到郜凌风回来,沉默寡言的楼五迎了上去,“见到了?”   “嗯!”郜凌风应了一声。拍了拍楼五的肩,转向程孝道,“阿孝,你和他交过手,你觉得柳逸风的身手怎么样?”   程孝道有点迟疑地答道:“他……他出手很快,我根本看不出他曾经出手,跟他的赌局,我输得莫名其妙……”   “哦?”旁边的周俊星惊道:“莫非他意念力很强?”   “不!我只是觉得看着他的眼睛的时候好像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程孝道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迷茫。   “惑心术!”旁边的郜凌风淡淡地说道。另外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盯在他身上,一脸的不解。   郜凌风笑得颇为苦涩:“其实,我和柳逸风是师兄弟。十七年前,我们在师父那里学艺,师父在一次赌局胜出后不知所踪,留下了一本《惑心术》,据说是赌坛的最高心法。当时我们为这本书开了赌局。结果,我们平手,只好一人一半,约定于十年前再换。没想到这本书的后半本竟有多半是白纸,七年前,他一口咬定是我骗他。在那以后,我们的感情破裂,从此不再来往,而这本《惑心术》却一直是我心中的一大遗憾……”   郜凌风说到这里,不由唏嘘道:“哎,造物弄人……”程孝道和周俊星有点担心地看着自己的师傅,以他这样的心态怎么去赌,又怎么会赢?   与此同时,在酒店里的柳逸风正在淋浴熏香,虔诚拜佛。哦,不对,那不是神灵之位,那上面赫然写着“亡妻蔡灵素之位”。柳逸风对着灵位,心里默默地念道:“素素,我的爱妻!明天,你就可以安息了。”   明天!一个让人期待的日子…… ※  ※  ※  ※   雅利安历3003年,8月12日,摩罗赌场。   今天的赌城比起昨日的庆典更加热闹,因为今天是世界赌坛两大顶尖高手决战之日。门外的记者早已把大门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已经在此恭候多时了。而比他们到得更早的是赌神郜凌风,不照相的习惯使他早早坐入了贵宾房。陪伴他的是他的好兄弟楼五。   一袭黑色西服的赌神静静地坐在那里,头发整齐地拢向后边。上过发蜡的头发看起来乌黑发亮。英俊的脸庞如古井不波,丝毫不流露出内心的想法。伟岸的身躯如青松般坚挺。在他周围,世界赌协的众成员也早已就座。   大门被推开了,一袭月白色长衣的柳逸风如神仙般飘然而入,洒脱俊逸。透过大门,隐约可见门外闪光灯闪亮的光芒。   大门被重新关上,走过了金属检测器的柳逸风面无表情地坐在了郜凌风对面。两位赌坛巨人就这样面对面了。一群身着黑西服的武士手持东洋刀把赌桌团团围住,转身对着外边。   赌神郜凌风望着眼前的师弟,眼神中透出一丝莫名的感情,“师弟,好久不见……”   “今天,我们不谈感情!”郜凌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柳逸风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来,是与你决一生死的!可以开始了吗?”   “好!”郜凌风的眼神变了,那一丝丝感情从眼中逝去。不愧是赌神,深明赌桌大忌。赌,是不能带有一丝丝感情的。   看到两人已经准备就绪,世界赌协主席布莱克先生大声宣布:“赌局现在开始,每人筹码三十亿,分三局赌,最后谁的筹码多,谁胜出。赌法由每人决定一局,最后一局两人商议,荷官由‘赌坛包青天’李铁英担任。两位有无疑问?”   郜凌风与柳逸风均无异议。   布莱克先生道:“第一局由赌神先生选择。”   “骰子,比大。”郜凌风微笑着应道,随手拿起一块巧克力放进嘴巴。他知道师弟最擅长的是骰子,所以这样选择。   “哼!”柳逸风轻轻地发出鼻音表示不领情,随手取出自己的幸运白鹦鹉放在自己肩上。雪白的鹦鹉,雪白的长衣,配他英俊而又略带冷漠的脸庞,果然如同画中神仙,脱逸出尘。   荷官李铁英果然人如其名,冷冷的一张脸,如同铁铸一般,不带丝毫表情。他开口道:“骰子,比大。一粒起掷,如果分不出胜负,则加骰……”   “不必,从十二粒起!”柳逸风打断了他的话。   李铁英没有说什么,转过头去看郜凌风。郜凌风点点头。李铁英打开一盒新骰,“请验骰!”   郜凌风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式,柳逸风接过来在手中掂了一下,交给郜凌风,郜凌风把骰子又还给李铁英。李铁英取出二十四粒骰子分成两份,退后两步大声宣布道:“赌局现在正式开始!”   一瞬间,虎目相向的两个人同时一拍桌子,整齐摆放的二十四粒骰子弹跳而起。两人伸手一招,每人十二粒骰子如有灵知般乖巧地跳进各自手中的骰筒。   两人的手法如出一辙,摇骰方法也一模一样。从左到右,自右而左,激烈旋转的骰子如风车一般在骰筒里撞击着筒壁,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两人的精神全部凝结在两个骰筒中,眼耳手心意,五者合为一体。在两人的脑海中,亦“看”到了骰筒中的骰子不断变化的情影,十二粒骰子七十二面翻转变化,不断地由一到六转变着。   突然之间,柳逸风喊道:“跟你换过来!”   十二粒骰子幻成一条青龙射向郜凌风面前,赌神郜凌风亦不示弱,“好!”随手抖动,骰筒里的十二粒骰子亦箭一般地射向柳逸风。当骰子一进骰筒,郜凌风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但见柳逸风的骰筒这时用力地一顿,停了下来。郜凌风也只好马上同样顿下骰筒。   荷管李铁英过来宣布结果:“柳逸风八十四点。郜凌风八十三点,这一局柳逸风胜。”奇怪!十二粒骰子总共七十二点怎么会有八十多点呢?   原来,他们竟然将每粒骰子都摇成了两半,最后出来的是十二个六和十二个一,加起来一共为八十四点。而当柳逸风飞出骰子的时候用了暗劲,竟然将一粒骰子的一点面磨平了。当郜凌风接到手里时,就觉得骰子轻了一点点。只是他没想到柳逸风一开始就玩阴的,一下子输了个措手不及。   郜凌风冷冷地看了柳逸风一眼,柳逸风面无表情,整个人看不出一丝丝的感情。赌,是不能带着感情的。这一点,郜凌风没有做到。他犯了赌坛大忌,三分之一的筹码就这样丢掉了。   “第二局,由赌邪先生选择。”   “麻将,比快。”麻将是郜凌风的强项,柳逸风看来是对郜凌风的礼让并不领情。   “麻将四副,在规定时间内谁抓出的糊数最多,番数最大,谁赢。限时三十秒,现在开始!”   四个赌城侍应生在接受过赌协成员验牌后,抱着四副麻将牌来到桌前。在李铁英的示意下,四人打开盒子,将四副麻将牌倾倒在桌子上。   在四人开始倒牌的同时,紧盯着四人动作的两大高手同时动作,两双手动作快如闪电,在众人眼里竟然幻化成一片虚影。想不到人体的动作速度竟能达到如此境界,实在让人叹为观止。配合手的工作,眼睛、耳朵亦在忙个不停,不断地看着落下来的牌的动向,听着牌与桌面撞击的声音而来判断牌面。并且用脑记忆着牌的位置。五百四十多张牌倾倒而出,如激射的瀑布一般。而在两大高手的眼中,这些牌却是缓慢地、有意识地带着他们的意愿流向他们所指定的地方。   在他们如闪电般的伸手中,一堵堵方城垒落在一起而成了一面不断成长的墙,两人面前的墙不断地长高,再长高。而那些倒在桌子上的麻将牌却不断地在减少,说时迟那时快,只不过在数秒之内,那些牌就已经尽数倒在了桌上,而两人面前也凭空出现了一堵牌墙。   终于,桌上的牌只余下最后几张了。而两人面前的牌墙也停止了增长,现在两个人的手中各夹着五张牌。一副牌十四张,而四副麻将牌最多只有三十八副余十二张。   现在桌面只有最后两张牌了。两只手同时伸向了桌面。突然,从郜凌风手中飞出一张牌,不轻不重地敲在了柳逸风的手背上,他手背一痛,再也抓不住手中的牌,手心的两张牌一下子就掉在桌上。   好个柳逸风,临危不乱。只见他马上把手压下去罩住了那些牌,同时用手指摁住了桌面上的一张牌。但是郜凌风的那张牌却并没有因为砸了一下柳逸风的手背而停止,而是直接闪电般飞向柳逸风的牌墙中,将其中的一张取而代之,而弹出的那张却在柳逸风胸口弹了一下而飞向桌面,柳逸风眼疾手快,一把抓住。   就在此时,荷官李铁英叫道:“时间到!”两人同时将手中的牌垛齐,开始由荷官验牌。   “哇……”牌一副副地翻开了,众人看得目瞪口呆,惊叹声此起彼伏。在座的不少都是赌坛高手,虽然在三十秒内抓齐十九副赢的牌多数人都能办到,但是能抓得如此壮观雄伟的却恐怕没有几个人。   但见两人面前的牌墩一层层地翻开——“九莲宝灯”、“大四喜”、“大三元”、“清一色”、“十三幺”……每一副都是麻将牌中番数最多的,都是众多牌友做梦都想拿到的牌。   高手,果然是高手。   “郜凌风,十九副零五张,共计五万七千八十四番。柳逸风,十九副零七张,共计五万六千九百九十五番。这一局,赌神郜凌风胜!”   “哗……”全场哗然,每个人都知道郜凌风、柳逸风功力相当。现在竟然有近百番的差数,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当然,只有郜凌风和柳逸风知道其中是怎么回事。两人抓牌的时候不但记住了自己的牌,同时也都记住了对方的牌,两人番数本应相同的。但是最后,郜凌风突然用手中的牌打进对方牌墙中,将其中的一副清一色给换成了混一色,使本来有百多番的牌给换成了几十番的。当然,如果不是先让柳逸风的左手痛一下而掉牌的话,这张牌也只能白送给柳逸风当礼物而已。时间、手法、眼力、想法,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才是赌神真正的实力。   一切,又归位于零了。   赌局到现在为止只能证明两人势均力敌。   然而,两人总是要分出高下的。因此,“第三局,现在开始,请两位选择赌法。”李铁英如金属般冰冷的声音又响起了,赌局继续进行。   “十七年前,我们在梭哈上平局。十七年后,我要与你重分高下!”柳逸风十分冷静,看来他并没有因为这一局的失利而乱了阵脚,他十分平静地提出了要求。   “好,十七年了,我们也该分出个高下了!”赌神郜凌风爽快地答应了要求。看来,十七年来,他对此道亦有几分精进。新一番的龙争虎斗又开始了。   “第三局,梭哈,赌注不限,时间不限。底牌十万,现在开始。”   扑克牌抓在手中,柳逸风不紧不慢地洗着牌。抽出来,放进去,如此重复。之后,郜凌风亦是如此洗牌,并没有那些赌王之间常出现的花样洗牌。对他们来说,如何不让对方记住牌,而让自己清楚地记住牌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对两人来说,这些牌并不是能洗乱的,而且,在他们洗过牌后,还会由机器洗牌,以避免有人出千。事实上,两人洗牌更大的成分上是在验牌。   机洗完毕,荷官开始发牌,柳逸风的牌面是一张红心Q,而郜凌风的牌面是一个黑桃K。“黑桃K发话。”李铁英机械的声音响起。   “随随便便吧,五百万。”郜凌风将一把筹码扔了出来。   “好赌局不开前三局。我不跟。”柳逸风连底牌都不看,直接盖掉了手中的牌。郜凌风毫不为意,赌局继续。周而复始十几局,两个人连一局都没有走到底,不是柳逸风不跟就是郜凌风盖掉。看得在座各位莫名其妙,也不知道两个人是不是在比耐性,或是在等运气。   又一局开始了,这是一个跟第一局一样的牌局,柳逸风的牌面是一张红心Q,而郜凌风的牌面是一个黑桃K。“黑桃K发话。”   “你放了那么多局,应该就是在等这一局吧。”郜凌风看到牌面,嘴角浮出一丝笑意,“那我就随便加点吧,五百万。”   柳逸风一把筹码扔出,“你果然很了解我。我跟,再大你一千万。”   “跟。”郜凌风补齐了码差,继续发牌。柳逸风的是一张梅花Q,而郜凌风的则是一个黑桃J。“一对Q说话。”   “两千万。”   “跟,再大你两千万。”柳逸风的还是一张Q,不过是一张方块Q,而郜凌风的则是一个黑桃Q,“不好意思,你的Q到我家了。”   “就怕你的牌也会走错门呀。四千万。”   “跟。”下一张,果然,柳逸风的是一张黑桃A,而郜凌风的是一张黑桃十。牌局进入了高潮。   现在郜凌风的牌面是顺子同花面,黑桃的10、J、Q、K,虽然有一张黑桃A在柳逸风那里,但是只要有一张黑桃9,或任何一张黑桃,就是同花面。而柳逸风的牌最大的是Q俘虏,如果郜凌风的底牌不是黑桃而是别的牌面,那他赢的可能就大多了,纵然他不是俘虏,仍有三个Q,这在一般的牌局中也有很大的赢面。现在就看两人如何做心理战了。   “我不信你的底牌是黑桃,我梭,而且我要加注。”听到要加注,郜凌风吃了一惊。他心里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柳逸风继续说道:“我要跟你赌命!我要梭了这些筹码还有我的命,你敢跟吗?”郜凌风有些犹豫了,他知道自己的底牌是黑桃9,如果跟的话是赢的。但是,没想到柳逸风竟然赌命,可是到底为什么呢?   然而,时间已经不允许他想这么多了,看着柳逸风的眼睛,只觉得心里有一种冲动,不由自主地,他推出了眼前的筹码。“我跟!”   全场寂然,一刹那,每人都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作为亲眼见证赌坛第一高手诞生的人,每人都觉得自己有着无比的荣幸。但是,每人却都要同时见证一个赌坛绝顶高手结束生命,这种感觉却又是痛苦无比的。这种高兴和痛苦的结合让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看到这个结果。   当听到郜凌风说出一个“跟”字的时候,每个人似乎都有点不知所措。除了一个人——李铁英。   “柳逸风,Q俘虏;郜凌风,9、10、J、Q、K顺子,柳逸风赢!”   “不可能!”这是郜凌风听到结果的第一反应。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底牌是黑桃9怎么变成了红心9?可是他并没有看到柳逸风出千,莫非……   “惑心术?!”郜凌风虎目饱含深情地望着柳逸风,“为什么?”   “我要为我妻子报仇!”   “报仇……愿赌服输!但是我告诉你,我郜凌风从步入赌坛起经历过无数风雨,我的双手却从未沾过鲜血。师弟,不要让仇恨蒙住了双眼……”郜凌风拿过柳逸风递来的手枪,对着自己的心脏,在留下这样一段话后,一声清脆的枪响,郜凌风伟岸的身躯缓缓地倒下了。   “郜哥!”旁边的楼五冲了上来,抱住倒下的郜凌风,虎目中透出难以形容的感情。   柳逸风却仰望天空,口中叫道:“灵素,我给你报仇了!”   而在此时,却有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   “报仇?只怕未必吧?!”   柳逸风猛地抬头,却见门口三个人趾高气扬地走进来。“你和郜凌风一向自称无敌,却没想到也有入局的一天吧?告诉你,你杀了郜凌风,也是白搭,因为你老婆是死在我的手里的!”   看到柳逸风一脸的震惊与不可置信,居中的那个人说道:“你想不到吧?这从头到尾都是个局,为的只是让郜凌风和你两败俱伤。没想到,郜凌风居然会死在你手里。你害死了自己的师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哈哈……”   “是你?千魔!我们师兄弟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哼,无冤无仇?!你师父千神在十七年前害得我家破人亡,抢走赌门至宝《惑心经》,现在我要你们得到同样的下场!”千魔脸上现出阴狠的笑容,让他那干瘪的脸越发地让人恶心。   “是吗?你以为我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一个嘲讽的声音传来,说话的居然是应该已经死在当场的赌神郜凌风!   “什么?你居然……”千神不可思议地看着死而复生的郜凌风。   “告诉你,这才是真正的局!我虽然不知道仇家是谁,但我却绝对肯定不会是我师兄郜凌风。”   “为什么?你们不是在七年前闹翻了吗?”   “不错,我们七年前确实翻脸了,但是在三年前,我们却和好了,不仅仅是因为《惑心经》的秘密已经被我发现,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最爱的妻子是我师兄失散了二十年的亲妹妹,这是个除了我们三个似外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柳逸风满脸漠然地回答着千魔的话,看不出有一丝见到仇人的那种愤恨。郜凌风接着说道:“我妹妹死了,却被人嫁祸给我,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我们师兄弟两败俱伤,于是我们就设了这个局。阿风相信在最后的时刻,真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果然,你出现了。现在,是你为我妹妹偿命的时候了!”   “哈哈哈……”听到整个布局的千魔不但没有事情败露后的恐慌,反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不愧是千神那个老不死的徒弟,果然布了个完美的局。不过,你就不问问我怎么会这样安然无恙地进来的吗?难道你忘了门口还有赌协的十八铁卫在门口守着吗?我这样进来得无声无息,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这时,已经被事情发展给弄得不知所措的世界赌协的成员们才突然起门口有十八铁卫守护,而赌城各处要道均有警卫保护,怎么到现在一个人影都没有?莫非……   “你们现在才发现吗?哈哈哈……不觉得太晚点了吗?不仅是他们,就连你们也在劫难逃!”千魔话音刚落,只见本来手持东洋刀守卫着赌桌的那些黑衣武士一齐软软地倒在地上。在座的所有赌协成员也全部瘫倒在地。   “没想到吧?你们早已中了我下的毒,在这里的每个酒店都是我的产业,别说你们的饭菜都是验过的,我下的十香软筋散根本不是致命毒药,它根本不是你们所能验出的。哈哈哈哈……”   与此同时,柳逸风和郜凌风同时弹出手中的扑克牌,如两道疾驰闪电般地射到千魔面前。在千魔背后如木雕般一直没动过的两人这时动了。目标不是柳逸风和郜凌风,而是在座的不知所措的赌协众成员。看来,他们的要求是不留活口,杀无赦!   面对弹射而来的两张牌,千魔毫不动容,冷哼一声:“就凭你们也敢来献丑?”手指轻轻一夹,便夹住了两张扑克,双指一屈,“还给你们!”两张牌便以来势两倍以上的速度弹回,两人险险避过。这时,一直没动的枪神楼五也动了,虽然格斗并不是他的最强项,但是比起赌神、赌邪两人,确实是高明了许多。在今天这种没枪的场合下,他的武技发挥了强大的杀伤力,只见他以几乎超过人体极限的速度向千魔冲来,要打千魔一个措手不及。而柳、郜两人亦发挥本身的最高武技迎向正要屠杀的两凶徒。郜凌风和楼五从自己家中出来,自然不会中毒,而柳逸风沐浴戒斋,在酒店之中,根本就没有吃饭,当然也不会中毒。   就在楼五冲向千魔的那一刹那,那两名原本赤手空拳的凶徒却双双从怀中拿出武器,疯狂射击。   “不好!”对于枪械比对自己身体还要了解的楼五从声音上听出了这款手枪的型号——沙漠之鹰。这管长6英寸的手枪,威力超强。如配备上钢芯子弹,则足可以穿透钢板,有着手枪中的袖珍炮之称。所幸的是装弹量不是很大,射速中等,以自己的身手绝对能避开。而那把冲锋枪则是MP5 Navy,虽然精确度高,但是它的杀伤力偏弱,不像沙鹰一样能够一枪毙命。只是想要毫发不伤,却是很难的。   枪神不愧是枪神,不但枪法入神,就连武技也不凡。就在用手枪的那个暴徒手枪射完的一刹那,楼五冲上去一个简单的勒颈锁喉,就把他送到了极乐世界。然而,为了这一击,楼五也付了代价——他的腿给流弹击中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楼五的行动。   只见他迅速从颈上抓下一样东西,那是一个子弹形的象牙雕。就在躲避子弹的一瞬间,退梭、上弹、上梭、拉栓、上膛一串动作一气呵成。   在楼五倒地的刹那,他开枪了,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打进了凶徒的额头,绽放出优美的血之鲜花。同时,原来与郜凌风同时夹攻千魔的柳逸风一个地滚,抓住了凶徒掉下来的MP5,战斗结束了。   清点战果,发现虽然消灭了两个凶徒,但所有的赌协成员全部翘辫子了。楼五身上中了三枪,不过全不在要害,而柳逸风和郜凌风两个身上亦有挂彩,惟一完好无损的千魔面对着三人,竟然仍然没有一丝恐惧。   “千魔,你还有什么话要说?我要杀了你给我妻子报仇!”柳逸风冷冷地对千魔说道。   “你们果然很强,可是,纵然如此,你们也不得不死,哈哈哈哈哈……”千魔整个人像疯了一样,狂笑不止,他这算是恐惧的表现吗?   门外隐隐传来了警车那尖锐的警笛声以及警察那老掉牙的喊话:“里边的人听着……”   “哦?”千魔突然由狂笑变微笑,“警察也来了?看来我命里注定不该寂寞呀?”千魔说完这些话突然神情一正,声音变得严肃起来,“上帝创立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邪恶的。当创世之初,就有我伟大的主人与之对立,创建了我们的世界!神要光,主就要暗;神要水,主就要火……”   这段话说得莫名其妙,看得三个面面相觑。突然,柳逸风想到了什么,“不好!奥尼姆真理教!他要自爆!”手中的枪马上喷射出强劲的火力。   诡异的现象发生了!子弹打到千魔身前竟然停止不前,一串串的子弹头密密麻麻地排在千魔身前,就这么凭空停止,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拖着他们一般。一道白光从千魔身上闪出,越来越耀眼。就在此时,千魔的那段不知是法咒还是经文的怪话念到了头:“奥尼姆真神永存我心,爆吧!”他身上的那股强光爆闪而没,在这强光下,仿佛看到了柳逸风坐在地上,好像在念着什么。   爆炸,就在强光闪没的一瞬间发生,相信这是帝吉同盟国人的另一个噩梦。摩罗赌场方圆五千米内的所有生物都化为乌有,静静的,没有任何恐慌的叫喊,一切化为乌有,因为时间绝对不允许他们有惊恐。   在当天的世界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都刊登了这一消息:“恶魔的洗礼——帝吉同盟国遭受恐怖袭击!”“帝吉同盟国经济雪上加霜,赌城惨遭爆破!”“全国人民一致游行,抗议恐怖暴行!”整个帝吉同盟国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在爆炸的瞬间,有一只白色的鹦鹉从现场飞离,消失在茫茫天空中。 第二章 小 千      华约盟国。   这是以一个拥有数千年文明的古国为核心的新生国家。但是在它的本质里,却依然拥有着古老的传统和束缚。至少,小千是这么认为的。   小千,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奇人,他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甚至不算是成人,因为他只有十七岁。十七岁这个年纪,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无忧无虑的。在这个年纪,他们无忧无虑地坐在学校的教室谈天说地,畅想未来。十七岁的孩子总是想着创造将来的梦。   可是,小千并不是这样的孩子。他是孤儿,而且不是那种在所谓的好心人捐助的孤儿院里生活成长的那种。因为那里边出来的孩子,一个个都很孤僻。小千不愿意变成这样的人,尽管这样可以换来三餐的温饱。   小千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为孤儿的,只记得很久以前好像有个老头跟自己在一起,他说自己是他捡的。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老头不见了,自己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他。那时候自己多大?五岁,六岁?小千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在华约这样一个国家里,想解决好三餐问题实属不容易。在华约,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有太多的人等着要吃饭。虽然国家努力了又努力,可还是有一些人游弋在街头要饭。也许,他们把要饭也当做了一种职业。   小千不要饭,他觉得这样有损自己的尊严。从来也没有人规定,孤儿必须要饭。因此,小千有自己的一份职业,也许,这不算是一种职业。但是那却是小千赖以生存的法门——那就是赌。   小千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怎么学会这个方法的。在老头失踪之后,小千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以前有老头在,自己虽然常常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但还不至于天天饿着肚子。而老头失踪后,自己就常常饿肚子,自己走了很多地方,找了好几年都没有找回老头。   直到那一天,小千到了东林市。   那是两年前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可能是春天,也可能是秋天,或者是初夏,没有午饭吃的小千缩在公园的座椅上,看着天上变幻的白云,心里幻想着那是一团团的绵花糖,或者是一块块面包,要不,就是蛋糕……   “哎,小子!”一声粗鲁的叫声把小千从白日梦中惊醒。小千有点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个粗壮的男孩,个头比自己大了一截,黑黑的,粗粗的,看上去挺精神的。“会不会踢足球?”   “足球是什么东西?”小千从来没跟年纪差不多大的人在一起玩过,所以他不知道什么是足球。   “啊?足球你都没听说过?”那男孩似乎觉得自己见到了外星人,他挠了挠头,接着说道:“不过没关系,很好学的,来一起玩呀!”   “可是我不会呀!”连饭都没吃的小千不想再浪费体力。   “没关系,我教你!”这个黑壮的小孩不由分说地拉着小千就跑。   “俺叫李二铁,你叫啥?”   “我叫小千。”   “哦,你跟俺一队,俺把规矩给你说一下。”李二铁一边拖着小千走,一边给小千讲踢球的规矩。原来是李二铁他们队约了另一队踢球,可是这边突然有个人拉肚子了。李二铁怕对方笑话,看到小千躺在那里,就把他拉过来了,没想到小千不会踢,但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球赛如期进行,这是小千第一次接触足球,开始时有点笨手笨脚的,很快就半场了,小千这边已经输掉了一球。半场休息时,一群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而小千却像个没事人一样,倒不是因为他没尽力,身为一个后卫,尤其是战场在自己这边的情况下,他的运动量可想而知了。   但是,跑对小千来说是家常便饭。自从老头失踪后,有时候吃不上饭,他就趁人不注意,去一些卖馒头、包子的摊位抓起东西就跑。久而久之,这份体力就给练出来了。   看到全队就余下一个跑得动的,二铁决定让全队压上,拼了。   下半场一开球,二铁就采用前场紧逼战术,所有的人全压到中场,决定孤注一掷。而对方那个叫二宁子的队长技术显然不错,连过三人直接与最后一道防线小千面对面。这时,被晃过的李二铁在望尘莫及的情况下只能拼命大叫:“断下他,断下他!”   小千虽然不甚明了李二铁的意思,却也知道如果让二宁子越过了自己,也就输定了。第一次玩得这么开心的他不愿意面对失败。此时二宁子已经冲到面前,一个假身就越过了小千,而二宁子他们队已经有两个人快速赶过来接应了。“这下子完了!”二铁心里给这场比赛划上了句号。   等等,二宁子怎么突然不动了?仔细一看,啊?球呢?球到哪里了?原来,在二宁子做假动作的同时,小千早已出脚勾走了足球。只见小千拿到球后,如旋风一般冲向对方球门。对方的球员还来不及反应,小千已经带球单枪匹马地杀进了对方的禁区。对方后卫这时才如梦初醒,赶快过来抢断,但是为时已晚。一个漂亮的假身动作,小千晃过了两人,来到球门前,狠狠地一脚,直插网窝。对方的守门员目瞪口呆地望着小千,一点反应都没有。   同分了!   “太棒了!”李二铁一把扑上来,把小千牢牢地抱住,然后大力地拍了拍小千的肩膀,“好小子,居然还骗我说自己不会踢球?”然后那些士气全无的小队员们也全部跑上来,热烈地跟小千拥抱。   小千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肩,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我真的不会踢。我是看他们那个队长这样踢的,我就学着试试,没想到……”小千抬起头,却发现一群人脸色古怪,不由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二宁子那几招,足足练了半年。你居然一看就学会了,你是人吗?”李二铁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小千,仿佛看到了一个外星怪物。   小千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得那么开心,笑得那么自信。也许,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为自己感到自豪。   接下来的比赛格外地激烈,士气大振的二铁队在李二铁的带领下,拼命地冲杀。二宁队自然不会示弱,努力地反抗,双方对战得分外激烈。小千一边踢球,一边留心众人的动作。很快的,他就似模似样地展现出了众人的招牌动作,比赛对他来说简直是如鱼得水般地畅快。   球赛结束了,结果锁定在三比二。二铁队以一分之优战胜了二宁队。大家对小千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当二宁子听说小千以前从没有踢过球,而这一次是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差点当场吐血。   比赛后,小千因此赢得了一顿大餐,并结识了这一大帮的朋友,从此以后,小千就常跟大家伙一起玩。 ※  ※  ※  ※   小千是一个聪明人,他清楚自己并不能长期依赖自己的这些朋友。聪明的他在这次比赛中看到了一个生存的契机。二宁队输掉的那顿饭让小千明白了有许多人都喜欢争一时之气。而他,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利。   从此以后,小千的生活轨迹变了。他没日没夜地出没在各种娱乐场所,看别人玩,然后把那些技术变成自己的东西。他似乎对这种东西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他看过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能准确地把握,而且很快就运用得更加熟练,从而变成自己谋生的手段。   例如以下场景,就在小千身上经常发生:   在游戏厅,一个挤满了人的格斗机前,有一个高手意气风发横扫天下。这时,小千挤过去:“高手,我们赌一把?”“怎么赌?”“十块钱,你赢,我给你十块,输了你给我。”十块钱不是一个大数目,对现在的这些孩子来说确实不算什么,更主要的是少年人好胜,在自己最得意的时候有人来扫兴这种事情是最不可原谅的。所以,战斗开始了。通常情况下,小千都是第一局输,第二局赢,第三局就赢对方一点点。这样对方就会不服气而再战。于是小千通常一天也会有好几十块的收入。   当然,并不是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   所以,类似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台球室、溜冰场以及篮球场、足球场等各种地方。可以说,如果现在职业玩家是一种新时尚的话,那小千就可以算是华约最早的一批职业玩家,他玩所有的游戏都是为了活下去。   当然,小千最爱的还是足球,因为这确实是他第一个不是为生活而学会的游戏,所以他更多的时候是与人赌球。   但是这个特殊的职业也令小千不停地在各地流转。因为没有人能保证那些输了的家伙每个人都会是心甘情愿的!   现在的小千从外表来看绝对不像一个流浪的孤儿。现在的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新新人类。一身流行宽松的休闲服,一双时髦高级的登山鞋,配上他一米八的身材,再加上背上的一个大登山包,要多酷有多酷。当然,最吸引人的还不是他的这副造型,而是他那张完美无瑕的脸。潘安再世,宋玉重生,都不足以描述他那完美的容貌。借用古龙的一句话来说,恐怕天下没有哪一个女子能抵挡得住他那微微一笑的。不要说女人,就是男人看了这张脸也会怦然心动的。   然而,小千还是小千。数年来的流浪已经让他明白,“人靠衣装”。如果穿得太过寒酸的话,恐怕到某些地方还没进门就被赶出来了。现在的人就是这么势利,所以小千不得不花重金来包装自己。而小千的全部家当,都放在了那个大包里。   小千在流浪的几年中,几乎走遍了北方的所有城市。他没有目的地,只是为了生存,他不得不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顺便寻找一下那个把他抛弃的老头。不过,看惯人情冷暧的小千已经不再抱着老头还活着的希望了。   今天,是小千来到了被称之为东方明珠的风海市的头一天。他先买了份地图,然后从地图上找到合适的地方,开始自己的生活。   经验告诉他,通常在学校附近会有很多的娱乐场所。最终小千选定了龙信公园。那附近不仅有很多的娱乐场所,更有好几所闻名世界的高校。   然而,小千自己都没有想到,正是这一决定,创造了未来千神的光辉,迎来了小千传奇的一生。 ※  ※  ※  ※   雅利安历3003年12月7日 星期六   古华历十一月初四 大雪   风海市·龙信公园。   在冬天的早晨淡雾中的龙信公园,与往常一样被晨练的人们的喧闹声划破了黎明的寂静。缩在公园亭子一角的小千就在清晨的寒风中醒来。虽然寒风刺骨,但小千还是高高兴兴地跳起来加入了晨练的一族。人生也许永远不能尽如人意,但快乐却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吗?   初冬的早晨寒意浓浓,却仍有许多少男少女不畏严寒,早早地来到了公园的广场处张灯结彩拉杆搭台。   今天是什么节日吗?小千好奇地来到附近,看着这些年轻人忙碌。   很快的,一人多高的舞台搭建起来了,横幅标语也挂起来了:“四校联合街舞大赛”。哦?这里要进行街舞比赛?从来没见过别人比赛的小千颇有兴趣地坐在旁边,打算看看这场免费街舞秀。   正在小千入神地看着他们在做动作摆造型的时候,有一个前卫的酷酷女生发现了小千,“哎,帅哥,你也是来参加比赛的吧?你是哪个组的?”看到小千一脸茫然,这个酷酷小女生索性来到他面前,伸手在他眼前晃晃,“哎,说你呢,你哪个组的?”   “啊?”小千这才反应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晶莹小巧的纤纤玉手,然后看到了一张清秀美丽的面孔,一头乌雪似的长发扎成马尾,却在前边鬓角处留下了几绺挑染成金色的秀发,编贝似的玉齿微露,一脸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哦……我,我没报名……”小千不擅于跟女生打交道,看到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孩,小千有点紧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时间有点词不达意了。   “没报名?那你是会跳了?”女孩追问道,“你要不要上来秀一下?我们有位朋友报名了,可是前两天伤了脚,不能来了。你可以替他上场呀。”   “真的?”小千来了兴致,没有刚开始的窘迫感了。能跟众多高手比赛,提高自己的技巧可是小千现在惟一的追求。   他迫不及待地追问道:“我真的可以跳吗?”   “当然了,我说可以就可以,如果你跳得好,还有奖品呀。”小女孩毫不避嫌地拉起小千的胳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说了这么久,还没介绍自己呢。我叫于雪晴,我朋友都叫我雪儿,你也可以这样叫我。我是F大新闻系的。今年十八岁,你呢?”   “哦,我叫小千。今年十七岁。”   “十七岁?那我可以做你姐姐了。对了,小千,你姓什么呀?”   “我就叫小千,没有姓。”   “没姓?”雪儿一愣,但马上意识到自己可能问到了小千的伤心处,立刻转变话题,“哦,那我带你去跟我同学见面,你要代表我们学校哦。”   “哎,雪儿!”远处一个个子高高的帅小伙走了过来,身上穿着跟雪儿差不多的服饰,“你旁边的帅哥是谁呀?你男朋友吗?怎么不介绍一下?”   “是呀,这是我男朋友,比你帅吧?”雪儿说完还示威似的挽起小千的胳膊,看到小千的一脸窘态,雪儿忍不住哈哈大笑,拉过小千对那个帅小伙说,“开玩笑的,这是我朋友小千。他可以替阿毅出场。”又拉过那帅小伙介绍给小千,“这是我们街舞社的社长——王克杰,我们都叫他杰哥。别看人长得不咋样,舞技可是一级棒呀。”   “去,小丫头片子,见面就损我。怎么说我也是一大帅哥吧。”王克杰笑着对雪儿骂道,然后伸出手对小千说道:“叫我阿杰就行了,看你的动作就知道你舞跳得一定很棒,呵呵,以后有什么用得着兄弟帮忙的尽管开口。”   看到人家这么热情,小千也不好意思地伸出手来:“我叫小千,今天要给你们添麻烦了,请多关照!”   “说哪里话,别的不行,看人咱还不行吗?瞅你这身材,我相信,你绝对没问题。来,介绍我的一票兄弟姐妹给你认识。”阿杰说完就拉着小千往自己队伍休息的方阵走去。   “哎,死杰仔,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不管,就拉着小千乱跑呀?”雪儿在后面追着边骂边跑。   在这边,有两男三女看到他们就迎了上去。在阿杰的介绍下,小千认识了他们。那个眼睛大大的,脸型稍圆的漂亮女孩叫范明明,那个身材瘦弱有一点病态美的女孩叫李晓嘉,而那个身高一米七四以上,拥有模特身材以及披肩长发秀美面容的女孩叫欧阳静,另外一个身高可以与阿杰媲美却要比之强壮许多的壮男叫陈阳刚,那个身高稍矮却很有书生气质的白面书生李书仪是跟阿杰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据说三人的蓝球也打得不错,只是因为阿杰进了街舞社,两人也义无反顾地跟进。当然,他们自己也对街舞有很大的兴趣。阿杰把小千介绍给他们后,一群年轻人马上打成一片,共同的爱好实在是沟通的最好办法。   时间随着小千跟这些新认识的朋友间的交谈而不断流逝,舞台前的人越来越多了,明显地分成四个不同的方阵。从跟阿杰他们的交谈中,小千了解到,这是F大、T大、W大、C院四校联合举办的街舞大赛。   随着流行一族的日益增多,街舞作为一种新的流行时尚被广大青少年所喜爱。“为了发扬团体精神,弘扬街舞文化”(这是某学生会主席的原话),在厂商的赞助下,在此举行了这场四校街舞联合秀。此次比赛分为团体舞和个人舞两组,交叉进行。据说各校社团的街舞菁英汇聚一堂,不仅仅为了在技术上的一争高低,更为了丰厚的奖品。   终于,万众瞩目的四校街舞秀就要开始了,抽签回来的阿杰开始分配各人的上场次序。在众人企盼中,主持人登场了。   “温故而知新……”男主持人一上场就大喊,众人倾倒,“异国街舞风情显光芒,向伟人至敬,四校联合街舞秀,现在开始!”“大家好!”一身娇俏打扮的女主持人向大家挥手致意,“你们好!”女主持人换个方向又是一句,最后还向远处招招手,“远处的朋友,好吗?”全场又为之倾倒,“首先出场的是C院的山鹰组合,音乐响起来,节奏动起来,HIP——HOP秀起来!”   一队身着宽大过膝T恤、宽松拖地的多兜裤戴着棒球帽的青春男女登场。爽心悦目的服装,整齐好看的动作,一出场就赢得了满场彩。强劲的音乐响起来了。山鹰组合的动作也随着音乐的旋律而变幻。整齐、统一是他们最大的特点,而且其中有几个难度颇高的动作,又给他们赢得了满场的掌声。在他们之后的几个组合和个人也都表现不俗,其中有一个纯美女组合更是养眼,她们动作潇洒干练,节奏感很强,一整套动作连贯流畅,整齐而有韵律感。尤其有几个高难度动作,做得更是精彩。更加上她们前卫的服装,靓丽的容颜,引得台下各校同学如痴如狂。   台下的小千也看得津津有味,看到这么多自己没见过,甚至没想过的动作,在台上各大高手身上一一展现,而且那么和谐完美,心里的震撼感可想而知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众人的表现,在心中默记着他们的动作。这是小千的天赋,只要是他看过的,他很快就能记住,然后再完美地展现出来。他有着惊人的机能控制能力,这就是他的本钱。   高手之路,需要的不仅是运气,更多的是天赋。 ※  ※  ※  ※   正在小千聚精会神地在心中模拟各种动作时,旁边的雪儿轻轻拉了他一下。他转过来一看,却发现附近的队员都起身往后台走去了。看着小千呆头呆脑的样子,雪儿禁不住笑了出来,“傻瓜,该我们了。”   “啊?我也要上呀?”   “是呀。不过不跟我们一起,我们组合后隔一个,就该你了。”听到快到自己了,小千禁不住有点怯场了。跟随在他们来到后台时,刚好那个美女组合从前台回来了,与小千擦身而过。而后,小千就听到背后那几个女孩子“哇”的一声,他好奇地回过头一看,却发现与自己擦身而过的几个靓妹全都站在那里,盯着自己看,看到自己回头,她们不仅没感到不好意思,反而盯得更紧了。其中有个胆子大的更是抛了个媚眼过来,吓得小千落荒而逃,只留下身后几个美女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等小千来到后台,阿杰他们七个已经整装待发了。小千过去与他们击掌鼓励后,他们出场了。   阿杰他们不愧是F大街舞社的菁英,一出场,整个造型都与众不同。七人如古代梅花桩般分布,在中心的阿杰动作指引下,在强劲的音乐的伴奏下,他们开始表演了。每人的动作都不相同,但偏偏又那么和谐,仿佛七人之间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这跟前边的组合都追求动作的统一美完全不一样,但却更让人感觉到动作整体的统一。每人都是一个单独的舞者,都有自己的一套动作,但是这些完全不同的动作,却在相同的伴奏下引发了他们的统一,每个节奏的变幻,就是他们每个动作的变幻。   高手,果然是高手。小千惊叹不已,台下的观众,尤其是那些街舞爱好者已经为之发狂了。每个人都有高难度的动作,这动作动却没有让人有目不暇接的紧逼感,而是如流水般顺畅,每个人的高难度动作都爽心悦目,给人一种登山的感觉,当你爬上了一座高峰,却又看到了更高的一峰,既有一览众山的感慨,更有再上一楼的雄心。技高于此,神乎其神也不外如是。   果然,在座的评委给出了目前组合里的最高分9.7分。比刚才的美女队还多了0.1分。而到现在为止,个人组里最高分则是与美女组合同为运动学院舞蹈系的有着校花之称的黄玉蓉,她那具有震撼美的容颜,具有征服性的舞技,实在给在场的评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9.65分,是对她实力的肯定。就在小千还沉醉在他们那些高绝的舞技中时,阿杰他们已经退场了,下一队的参赛者已经上场了。   下来就看到小千发呆的傻样,雪儿忍俊不止。再加上已经听到了评委的给分,心情不错,雪儿马上凑了上去,又伸手在小千眼前晃晃,“喂,想什么呢?”正沉浸在舞技模拟中的小千猛地惊醒。   阿杰上来说:“兄弟,我们表现完了,看你的了。我们相信你!”几个朋友一一给了祝福。   最后,小雪来到他面前说:“你一定要得到一个好成绩哦。不准给我丢脸……”说完趁众人不注意马上凑过去在小千脸上吻了一下,红着脸跑了。   小千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吻吓了一跳,青春驿动的心不由一阵慌乱。然而,时间却不允许自己再多想,就要到自己上场了。小千压抑下兴奋的心情,从背包里取出滑板。此时,前台主持人已经开始说道:“下面,有请F大的独舞选手——小千同学入场。”   踏着滑板,小千以无比宁静的心情溜向前台。命运之轮开始了不可避免的轮转。   万众瞩目中,一只滑板从舞台后边如一支离弦的箭般劲射而出,紧跟着一道人影跳射而出,双腿在空中如一张拉开的弓一般,前脚外翻,以外脚背或脚边缘沿斜上方通过摩擦将滑板带向空中。腾在空中,前脚移至前桥,将板拉平。之后前后脚分别至于前后桥,稳稳地屈膝落地完成了一个漂亮的Ollie动作,一个基本的滑板动作尽显其深厚功力。漂亮的出场造型顿时为小千赢来了满场的掌声。酷酷的外表、帅帅的造型,再加上那深情四射的眼神,满场的人们都为他倾倒,一瞬间,尖叫声此起彼伏,全场为之疯狂。   疯狂的重金属音乐适时地响起来,滑板上的小千如遁世一般,完全抛弃了环境的影响。在他的意识里,已经没有了观众,没有了欢呼声,满耳都是让人想疯狂跳跃的重金属音乐的旋律。   来吧!舞起来!小千心里暗暗告诉自己。踏着音乐的节奏,小千与滑板再次跃起,又做了个滑板里的踢翻(Kickfilp)动作,但是,这却不是一个纯粹的让滑板在空中翻转的动作,高空中,小千做了一件让人惊奇的事,他做了一个HGSJH动作,双臂在空中如张弓射箭一般张开,双腿在空中如回旋踢一般,这是一个难度较高的街舞动作,但是小千居然把它跟滑板动作结合在一起,功力之深厚让在场的高手惊叹不已。舞蹈并不仅仅是一个动作,所以小千当然不会仅做这一个动作,在完成了滑板的Kickfilp之后,小千在滑板上这方寸地做出了一连串动作。   台下的观众惊奇地发现,这一串动作正是前边那些高手所表现出来的高难度动作,如山鹰的那种头顶沾地倒立旋转的头转,美女组合的那种以双手支地让整个身体在双手间飞舞的托马斯全旋,青春组合里的各人展示的绝技如F倒立、VpoSe、直升机等等动作,全被他一一展现,而且是在一块小小的滑板上展现。当然,中间夹杂的各种漂亮的滑板动作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全场的观众沸腾了,所有的人都在竭尽全力地呼喊,场中的人大多都是高校生,每个人都对这些流行的运动多少有些了解,尤其是场中的那些高手更知道这些动作意味着什么。滑板与街舞的结合,空前的创意,完美的动作完全俘虏了在场的少男少女们的心。MM们为了眼中的超级大帅哥的超酷表现而疯狂痴迷,GG们为这些超高难度的动作而迷惑,几乎每个人心里都想着要多接近接近这个帅哥,学来两手用来傍身。   青春组合成了众矢之的,旁边不少人都在向他们发问,打听小千的来历。但青春组合却不正视他们,因为他们的眼光全都锁定在台上小千那神乎其神的表演上,甚至连一秒钟都不打算移开。F大的MM们已经开始拉着旁边的兄弟姐妹们四处打听开来了。台上、台下,整个融为一体,疯狂地摆手,疯狂地呼叫,使舞台前招来了更多围观的人们,让人以为又有哪个超级明星登台做秀了。人们疯狂着也期待着小千能给他们以更高的、更强的精神上的震撼。   小千果然没有让他们失望,滑板不停地转、滑、跳、溜,身体也跟着摇、摆、荡、扭。如机器人般的舞步带来了全场的最高潮,滑板上的月球舞步,让人看得如痴如醉,堪比国际巨星麦尔·杰克逊的身体前倾四十五度,都是让人目瞪口呆的展现。   时间总是在人们不经意间溜走。就在人们为小千的舞姿所震憾时,小千已经完成了结束动作。完美的滑板原地旋转配合着潇洒的结束动作,让这一切结束得那么自然,那么和谐,却也那么余韵犹存。一瞬间舞台上下鸦鹊无声,人们都忘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不知道是谁先反应过来的,一声掌声响起,带起全场如潮水般的掌声。随之而来的是主持人那流露着激动的颤音,“太……太……让人震憾了……我……相信……这个滑板上的舞者也让大家同样震憾,相信评委会给出一个不错的分数!”   结果是没有悬念的,评委一致给出的十分,让在场的观众再次达到了高潮。欢呼雀跃,已经不足以形容在场观众的骚动。这下子青春组合真的成了众矢之的,附近认识的、不认识的,听说他们是F大街舞社的全都围过来。而刚下台的小千更是像个凯旋的英雄般被众人所尾追。   比赛并没有停滞不前,舞蹈还在继续。可惜前面有一个风头正健的小千掩去了他们所有的光芒,中间虽然不乏各种高手,可惜比起小千来实在是黯然失色。   比赛终于结束了,最后的成绩都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小千以全满分的绝对优势得到了个人舞的NO.1。而阿杰他们的青春组合以0.1分的优势打败了美女组合采摘了组合舞的桂冠。个人第二名则被T大舞蹈系的黄玉蓉拿走,组合舞的第二名也当仁不让地给了T大美女组合。而第三名则被C院的山鹰组合得到。但个人舞的第三名则让人意外,是W院的一个名叫展心雨的女孩。能在小千强劲实力展现下仍获得高分,她的实力实在让人不得不佩服,况且她并没有像美女组合和黄玉蓉那样绝色的容颜,而是纯以实力取胜,由此可以看出她的功力绝非一般。   冠军的奖品是丰厚的——最新款的手机,再加上两万元华币,让小千他们每个人都满载而归。在大家的商议之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HAPPY。在闲聊中,小千告诉他们自己的身世,他们不但没有嫌弃,反而跟小千更加亲近了。甚至当他们听到小千没地方住时,家住风海市的帅哥三人组(阿杰、阿刚和阿仪)马上提出了让他到自己家去住的提议。   就在小千还没有来得及提出异议的时候,雪儿倒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还列举论证:阿杰家地方太小,阿刚老妈太厉害,而阿仪家住得太远。小千要住就要住在离学校不能太远,这样就可以经常到学校里去玩;家里不能有太多人,这样住久会不方便;而且地方不要太小,这样子综合起来,符合条件的只有我于雪晴一个人。家就住在学校附近,父母全部都在国外,一幢房子平常只有一个保姆在,而晚上只有自己一人在家。有的是地方给小千住,而且不会打扰到任何人。而且如果有小千给自己做伴,晚上也有点安全感……   听到这句话,阿杰忍不住想说话,刚要开口,就被雪儿恶狠狠的眼神给打断了。最后小千还在说什么不方便之类的,雪儿就把手里的证书一下子敲在小千头上,“怎么样?我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在雪儿的当头棒喝下,小千只好乖乖就范。   在玩遍了各个娱乐场所后,最后大家又去迪厅狂欢,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一群人才醉醺醺地从迪厅出来。每个人都喝得差不多了,走起路来东倒西歪。阿杰他们坐的士走了,就剩下雪儿和小千两个人。   “不……不准坐车,陪……陪我走一会儿……”雪儿口齿不清地说道。   小千倒醉得不怎么厉害,只是有点头疼,“好,陪你走。”   两个人就这么摇摇摆摆地走在路上。一路上雪儿口齿不清地说着很多话,而小千就是一个劲地头疼,也没听雪儿在嘀咕着什么。还好雪儿醉归醉,回家的路倒很熟,一会儿工夫,就听雪儿说:“过了这条路,前边一转弯,那个小区就到了。” 第三章 鹦 鹉      两人正说话间,前边走过来几个古惑仔打扮的小青年,其中一个黄毛对另两人说:“哟,你看,那妞漂亮呀。”   另一个公鸡头马上接道:“嗯,前凸后鼓腿子长,摸起来一定很有感觉。”   “要不咱们上去乐呵乐呵?”说这句话的卷毛刚好经过雪儿旁边。   “去你的,给我站住。”雪儿突然停下开口骂道,“你他妈的刚才说什么?”   “哟嗬!”那个黄毛怪腔怪调地接口道,“小娘们挺辣的嘛。看来是想尝尝大爷的厉害。”   公鸡头摇头晃脑地接着说:“是呀,看来这小娘子看上咱哥们了呀。”   站在雪儿旁边的卷毛一脸淫贱地伸手往雪儿脸上摸去。   小千心中暗暗地叹了口气:哎,为什么世上有这么多无聊的人呢?明明我最讨厌暴力,最后却偏偏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这几年来,打过的架真的比吃过的饭还多。想着的同时,他的手一把抓住那个卷毛的手,他可不想那个卷毛在雪儿身上占便宜。   就在小千刚抓住那个卷毛的时候,这个家伙却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横着飞了出去!   嗯?小千这才发现,就在自己伸手的同时,雪儿早已起脚外摆,一下子就把那个家伙给横踹出去了。   小千哑然失笑,难怪当雪儿说让小千增加她的安全感的时候,阿杰想说话,而雪儿却一个眼神就把他给憋回去了。看到这利索的一脚,和那卷毛飞出去的位置,小千全明白了。   难怪阿杰那可怜的衰哥三人组会被她一个凶巴巴的眼神给堵回去,原来他们早就被雪儿欺负惯了。   看到自己兄弟吃亏,那两个古惑仔倒也讲义气,马上冲上来挥拳。也许他们认为,卷毛只是一时失手,或许,他们认定眼前只有两个人,还有一个是醉醺醺的女人,打起来绝对不会吃亏,而飞出去的卷毛也被打蒙了,牛一样地向雪儿冲去,嘴里还不清不楚地骂着,“他妈的,小娘们,居然敢踢我……”   真好笑,踢都踢过了,还有什么敢不敢呢?小千心里暗笑。不过,看来似乎是不用他出手了。旁边的雪儿大发神威,拳打脚踢,将他们打得一个个鼻青脸肿地趴在地上哭爹喊娘的,在这寂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地清晰。   这些小古惑仔靠的就是一股狠劲,一股子牛劲。雪儿一下子将他们打垮了、打怕了,他们就蔫了。经过这场激烈的运动,雪儿的酒也多少醒了点。   “哦,快到家了,我们走吧!”雪儿过去拉着在旁边看热闹的小千,甜甜地笑道,“不好意思吓到你,其实平时我蛮乖的……”   把阿杰他们吓成那个样子的乖吗?小千心里暗暗发笑,脸上不好表现出来,只好说:“没什么……见多了,倒也没被吓到。”   雪儿这才想起小千是个正宗的流浪者,这种事情显然是遇到过不少。莞尔一笑,也不多说了,拉着小千回家去。   雪儿的家跟她自己形容的差不多,只是要比小千想象的大得多。楼中楼的设计,豪华的装修,高贵典雅的家具处处透着主人的不凡。来不及细看,雪儿拉着小千到了二楼,推开一间房门,雪儿说:“今晚将就一晚,明天再给你安排自己的房间。”雪儿说完,鞋子都没脱,一翻身,就滚到床里边去见周公去了。   看来她是累坏了。小千看看雪儿,再看看自己,忍不住苦笑,床是够大,可是总不能跟她睡一张床上吧?算了,反正自己有睡袋,就在地上将就一晚吧。这才是自己的习惯。   打定主意,小千反倒不急着睡了。看着床上的雪儿,小千摇摇头,过去帮她把鞋子脱掉,给她盖上一层薄被,回过头来仔细打量雪儿的房间。   这倒是一个纯粹的女孩的房间,与外边豪华的装修比起来,这里边倒充满了童真童趣。不大的一个房间内,一张大床就占去大部分,临窗有一张书桌,上面摆着一台造型独特的APPLE电脑,而窗子则变成了一个博物架,上面摆满了各种造型可爱的工艺品。墙上挂着几张世界足球巨星的挂幅。床的对面有一个书柜,里边倒是摆满了各种书刊,不过看看整理得那么整齐,估计也很久没人动过了。挨着书柜是一个造型可爱的衣柜。最具特色的还是床上和地上,地上到处扔着各式各样的鞋子,而床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娃娃玩偶。而现在的雪儿,就被一堆娃娃淹没着。   在窗子的旁边,有一个造型独特的门。推开门,小千来到了阳台上。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感觉上跟里边的屋子是一体的,看样子像是被改造成了一间画室,在墙角堆满了各种颜料。中间,一个大画板竖在那里,前面摆了一个高脚板凳。看来是主人用来作画的地方。而在另一角,却与画室格格不入地吊着一个沙袋。地上还放着脚靶、手靶等器械。看来,主人把这里一室两用了。   雪儿还真是多才多艺呀,小千心里感叹着,打开窗子感受着冬夜的习习凉风。 ※  ※  ※  ※   在高空看夜晚的风海市,又是另外一种感受,白天的风海市给人以紧张的节奏,街上行人脚步匆匆,宽阔的公路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到了夜晚,从高处看,处处灯火阑珊,把一座名城照得亮如白昼,却多了白天没有的宁静详和。   “好美的景象,好一座不夜城!”小千心里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就在小千感慨万千时,一道黑影从天而降,无巧不巧地就落在小千脑袋上。   “哎哟!什么东西呀!”小千一把抓住从天而降的东西,脑袋从窗外收回。嘴里嘀咕道:“这运气也太正点了吧?就这么看一下也会从天上掉下个东西砸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就能砸……什么东西?会说话的?”小千吓了一跳,一把没拿好,手里的东西一下子摔在地上。   “哇,好痛呀,你想谋杀呀,懂不懂得尊老爱幼呀?”那东西一下子被扔在地上,心里显然十分不爽,马上开口叫道。   “你是什么东西?”小千紧张兮兮地跑去开灯,这下终于看清楚了,原来是一只白色的鹦鹉。   “我KAO,我还以为是外星怪物呢,原来是只傻鸟……”小千长出了一口气,才听阿杰他们吹完什么外星ET,还以为自己也遇到了呢,没想到只是一只学舌的鹦鹉。   “什么傻鸟!你才是傻鸟呢。你见过说话这么流利的鸟吗?告诉你,我不是鸟,我是人!”白鹦鹉听到小千说的话是大大的不爽,马上开口反驳。   “什么人,分明是一只白色的鹦鹉嘛,吹什么……等等……你说什么?你是人?”小千的语言反应能力显然没有自己身体反应能力快。当他反应过来后,吓了一大跳。   “当然了,我是人,不是鸟!”白鹦鹉看来十分满意小千的反应,而且它还进一步地刺激小千,“而且,我还不仅仅是一个人!”   白色的鹦鹉是人?而且还不止是一个人?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小千一个头两个大了……   看到小千愣在了当场,那白鹦鹉别提多开心了,他又开口道:“哎,我说,你可别傻愣着,想知道怎么回事不?快点去弄点吃的,弄点水来,让我来慢慢告诉你。”   “啊?哦!”小千如梦初醒,连忙跑去拿吃的,三更半夜的,又不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到哪里弄吃的呀。好在对方是一只鹦鹉,吃得不多,小千就把一些吃剩的零食和矿泉水拿来。   在狼吞虎咽中,白鹦鹉一边吃还一边说:“袄……气……(好吃),哦浩纠嘛器鼓既摸浩气朵绷洗老~~(我好久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小千在旁边听得又好气又好笑,“好了,好了,别说了,吃吧,慢慢来,别咽着,没人跟你抢……”   “哦,喔。”白鹦鹉拼命开动,终于把这些东西给消灭了。   “啊……舒服……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吃饱过了。终于吃了顿饱饭呀。”白鹦鹉心满意足地卧在小千脚边,发出了一句感慨。   “哎,别感慨了,快告诉我,你怎么会是人,而且是N个人吧?”小千迫不急待地想知道倒底是怎么回事。   “别急,别急,年轻人,不能没耐性……而且,不是N个人,是三个人。我们是柳逸风!”白鹦鹉说到这里突然变成了另一个温柔好听的声音,“郜凌风!”接着又变成另一个富有磁性哑哑的声音,“楼五。”   “柳逸风?郜凌风?楼五?”小千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想了好久,却记不起来。   “那你们怎么会变成鹦鹉呢?”小千不解地问道。   “别急,别急,听我慢慢说。”又变成了柳逸风的声音。   原来,在鹦鹉体内的正是赌神郜凌风,赌邪柳逸风,还有枪神楼五。确切地说,并不是三个人,而是三个人的意念。 ※  ※  ※  ※   回到当时的场景。   当时千魔自爆的一瞬间,三个人都被目前的情景惊呆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柳逸风想起在《惑心经》最后一章记载的精神转移术。按照书上说的,可以将一个人的全部意念转入到另一个身上,说得通俗一点的话,就是移魂大法。在这种死定了的情况下,为了生存的一线希望,柳逸风愣是拉着郜凌风和楼五进行精神转移,目标就是那只会给自己带来幸运的白鹦鹉。在此之前,他已经看到了,这间密闭的房间只有一个碗口大的通风管道可以藏身,如果爆炸,说不定能得以幸免,也顾不上书上所写的一些禁忌了,马上告诉两人集中精神,让整个人的意识集中于头顶。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千魔念动咒语的一瞬间,柳逸风也同时念咒,提高自己的精神震动层次,终于与郜凌风和楼五的精神引起共振。三个精神的同振比起一般人来要高很多也强很多,引起了鹦鹉的精神共振。借着同频的共振,三个人的意识挤进了鹦鹉的脑海,取代了鹦鹉的那一点点意识,而占据了鹦鹉的身体。就借着千魔念咒的过程,占据了鹦鹉身躯的三个意识达成了一个共同点,目标——通风管。惟一的意识驱动身体飞入通风管中。在此同时,爆炸发生了。房内的东西全部成为粉末,而四壁的沙石也碎裂四溅。他们藏身的那个管道也被炸开弹入空中。所幸的是强大的冲击力,把这截管道抛入高空,最后落入附近的一个河道里,让三人得以死里逃生。   说起来很容易,中间的过程其实是凶险万分。从来没有人完成过这种精神转移。它不同于道术中的夺魄,夺魄是用一个人的意识去压抑另一个人的意识,两意识共存,而主意识只起主控作用,平常还是两意识共存。而这个精神转移术则完全不然。按照《惑心经》里的记载,生物活着起主控作用的是精神和意识两种。精神是人对外在环境的认知,是一种震动的波。而意识则是生命的本能,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灵魂,对人来说,它包括了记忆、体控以及一些生物的本能反应等等。进行灵魂转移则需要在宿主灵魂体的意识薄弱时,通过同等的精神层次感知,引起精神共振,而用强大的意识去入侵,接替或抹杀宿主的意识而用自己的代替。通常情况下,能引起精神共振的,均为同类物体,而像一些动物的精神层次要比人类的高很多,但植物的则比人类的精神层次要低得多。如果柳逸风不是用三个人的意识共振的话,绝对达不到鹦鹉的精神层次。当然,三个人的意识加起来也比鹦鹉的强太多。   而且,在移魂成功之后,如果不是三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通风管的话,恐怕鹦鹉的身体早就不受控制而下落了。试想一下,如果你想跳起来,同时又想蹲下,而且操控身体的意识一样强,那你肯定是不能蹲又不能跳了。当然,当时的三人并不知道这么多,其实柳逸风所得到的《惑心术》只是《惑心经》的一部分而已。他根本没了解这么多,也没想这么多。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在误打误撞中,三人成功地完成了一次灵魂转移,而且是史无前例的三合一精神转移。   当他们从险境中逃离时,恶果就显现出来了,停顿下来的三人意识分散开来,结果身体不受控制,刚从管道里钻出来,就掉进水里了,怎么也飞不起来,最后三个总算分工明确——柳逸风管脑部,郜凌风管翼部,而楼五则管爪部,达成共识后,总算从水里钻了出来,没给淹死。三人合计着老这样也不是办法,最后还是柳逸风出主意:回到阔别十七年之久的师父的故居去,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办法。   于是三人,不对,应该说是一只鸟就这样远渡重洋地来到了华约大陆。四个月的风吹雨打,让他们吃尽了苦头,他们总算明白了做一只鸟的不易,处处要提防被人捉,还要四处觅食。可怜三人又不懂鸟语,就算遇上了同类,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更可怜的是他们是人,吃不惯那些虫呀、草呀的,但是,身为鹦鹉的他们却也实在没法子去哪里胡吃海喝。   所以,只能在海上某些船上见有人吃东西就冲上去抢一点。他们偷了无数的船,结果不是被人打,就是被人下陷阱。好在他们是人,而不是一只傻鸟。两个月零七天来他们吃倒没吃多少,反倒是三人的配合使他们越来越像一只鸟了。 ※  ※  ※  ※   “那今天你们怎么会落下来呢?”小千听了他们的故事,整个人都傻了,还有这种事情呀?人变鸟,却不是鸟,披着鸟皮的人?他拉回已经混乱如麻团般的思绪,来问现状。   “这个,这个……”柳逸风老半天不愿说。   “还是我来说吧!”楼五突然冒出来了,“这个混蛋看到了岸上,想着饿了四个月又七天了,总算可以去弄顿吃的了。飞了半天,也没给弄着吃的,倒是让他给折腾得又累又饿,身体再也受不了啦。我们反对,他又不停,三人一闹,就这么直挺挺地掉下来了……”   “啊?!”小千傻了,“原来是饿晕的?”   “死楼五,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说好了我来说话的,怎么你侵权?”   “怎么?说两句不行呀!我看你是怕我揭你的底吧,好吃懒做只会说。”   “行了,行了,别吵了,大家都是一个整体,说这么多废话有什么用?”连郜凌风都冒出来了。   不理会这只傻鸟的自言自语,小千开始理清自己的思绪。听到的那些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让人匪夷所思。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算了,干脆不想了。   “对了,那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小千打断了争吵中的三个人。   “啊?以后呀,有得吃就行了,有空再到老头家去看看,要不你收留我们吧!”这是柳逸风的声音。   “对呀,凭我赌神郜凌风的技术,随便教你两手,就保你这辈子受用无穷。”   “啊呸!你以为就你会赌呀,我赌邪柳逸风会比你差?”   “好了,好了。别吵了,我收留你们了,反正我也是一个流浪汉,多几个人做伴会开心得多呀。”小千开心地说道。   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你们刚才说什么?赌神郜凌风?赌邪柳逸风?”   “不错!在下正是赌神郜凌风。”   “我就是赌邪柳逸风。”   小千一下子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听到他们三个自报姓名时,会觉得在哪里听说过似的。他确实听说过,是那个收养了他六七年的老头在无数次醉酒后说过的醉话:“小家伙,别看你老头我现在是个拾破烂的,想当年,我也是一代人杰,就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徒弟可是大大有名呀!赌神郜凌风,赌邪柳逸风……嗯……好响的名头呀……可惜呀,却不明了我千门的真谛呀……”然后就是又哭又闹的。小千对他提过的两个人好奇,可是醒来问时,老头不是否认,就是借故把小千支出去跑腿。如此几次后,小千也就当是老头子醉话,不以为然了。   没想到在近十年以后,又听到了两个人的名号,难怪会有点在哪听过的感觉呢。   当三人,不对,是一只鹦鹉听了小千的陈年往事以后,显然是大吃一惊。扑腾着翅膀绕着小千飞了好几圈,最后,还是柳逸风开口问道:“你……是不是有一个有条龙的挂件?”   “挂件?”小千想了一下,从脖子上摘下来一个东西,那是一个破铁片一样的东西,淡黄色的颜色,看质地非金非木,更非石头玉器,完全说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上面浮雕着一条青龙,是中国传统的那种虬龙,在龙口中含着一粒小珠子。如果仔细观察,就能在这米粒大的珠子上看到一个“千”字。不是刻在珠子表面的,而像是天生长在里边的一样。   东西并不大,只有方寸左右,厚度却足足有半寸左右,远远地看起来就跟一张麻将牌一样。翻过来,另一面印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图案,有麻将,有牌九,有骰子,还有扑克牌。不过,这些图案看上去好像是后来有人画上去的一般。   “你说的是这个吗?”小千疑惑地问道。看到这个挂件,原本停在小千肩上的鹦鹉马上飞落在地上,开口道:“见过当代千神!”   “千神?什么玩意儿呀?是这个牌子吗?”小千根本不明所以。   “师父没有告诉过你吗?”这回是郜凌风开口问道。   “师父?你是指那个死老头子呀?”小千想起老头来就恨得牙根疼,“那个死老头子,整天吃了睡、睡了吃,要不就不知道哪里去了,要不是跟着他有时还能混顿饱饭,我早就跑没影了。这个玩意儿从小就挂在我脖子上,他从来都没告诉过我什么,直到最后一次他说出去弄点吃的,然后一下子就消失掉了。而且,他在吃饱的时候,就会逼我去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要不是看着这玩意儿还好看,早就把它扔了……”说起老头子,小千就滔滔不绝。   其实他的内心里又何尝不想念着那个如父如母般的老人呢?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了,为的不就是找回那个老家伙吗?   虽然越来越不能肯定他还活着,但是这些年走过的路线,不都是在老头子嘴里听到过的吗?死老头子……你在哪里呀……你还好吗?   悄悄地转过身拭去眼角的泪,小千换了种口气,“我不知道那个老头子有什么来头,也不管他有多么了不起,敢把我一个人丢下就跑,他死定了。如果让我找到他,哼!哼!”   充满了威胁性的话里带着无限的温情,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这只鹦鹉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一般。多年来的孤独已经让他小小的心灵充满了创伤。一路上的朋友怎么都代替不了亲人的那种感觉。而今天,这只鹦鹉,就是小时让他想象过无数次的两个偶像般的人,他怎么能不感动,怎么能不觉得温馨?   可惜的是,小千这依恋的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接下来,这个如兄弟般亲爱的鹦鹉的一段话,让他体验了一段生不如死的生活,而可怜的他,现在并没有觉悟到……   “先不要去管那个老不死的了,既然现在你是千神链的主人,那么我们肯定会将千门往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你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要有继承这千神链的能力。所以,我们两个决定代师传艺。而你,在学完了我们两个,不对,是我们三个的所有生存的技能以前,你都不能离开我们去找老头子,再说了,你就是找到了他,现在你也打不过他。你看怎么样?”   不愧是赌神赌邪的化身,一样老奸巨滑,马上就想到了代师传艺一招。以后可是衣食无忧了,再也不用风餐露宿了。而且,有了这一层关系,也不用怕小千一时不爽把他们给抛弃了,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白吃白喝了。哈哈哈哈……   更有一点让他们开心的是,终于可以将学艺那段地狱般的光阴重现在这个可怜的小师弟身上了!   哎,可怜的小千,传说中的千神传人,现在的他正带着一脸的微笑、带着对明天的向往进入了梦乡。一如当年的赌神赌邪,小千实在想不到,两个魔鬼已经挖好了坑等着他往里边跳呢。而那边的鹦鹉也闭上了眼睛,看似跌入梦乡,其实三个人正在谋划着如何操练小千。   可怜的孩子,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这段地狱般的时光,也许就没有以后那个神魔共惧的千神,也就没有了他传奇的一生。   幸与不幸实非能用简短的时光来说明的。命运,也总是在不经意中改变着,明天的小千将要面对如何的训练,大家拭目以待吧! ※  ※  ※  ※   清晨总是美好的,站在阳台上的小千发出了无限的感慨。本来打算到风海市各地转转就离开的他,在遇上了赌神三人,不,是一只鹦鹉后,改变了决定,在雪儿的安排下,在雪儿家里住了下来。   看到小千突然多了只鹦鹉,雪儿十分好奇。而在三人强烈要求下,小千只好隐瞒了事情的真相,说是自己昨晚在阳台捡来的。   其实,这件事也太过于骇俗了,就算小千说了,雪儿也未必会信。雪儿倒并不介意家里再多养只鹦鹉,反倒十分喜欢,经常来逗它说话,柳逸风被她烦得不得了,只好应付般地学舌,倒是给了雪儿几分惊喜。   午饭过后,前来打扫清理的佣人退去后,留下了面对面的两个人。空气中充满了尴尬。两个人都低着头,不说一句话,雪儿是在等着小千开口,而小千则是根本不知道说些什么。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雪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里不停地骂:死人,你是根木头呀,连句话都不会说。而小千则是坐卧不安,看着脸色渐变的雪儿,心里那个急呀,就甭提了。可是真要开口说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终于受不了沉默的气氛了,雪儿“啪”的一下拍桌而起。而同时,小千也终于憋出了半天来的第一句话,“哦……”   “什么?”雪儿凶凶地问道,她自己也被自己的语气吓了一跳,马上温柔地问道:“你说什么?”   “哦,那个,那个我是说,昨天晚上……”小千红着脸,吭哧了半天,终于说出来一句让自己后悔半辈子的话,“昨天晚上的月亮好圆呀……”   “咣当。”立在小千肩上存心看好戏的鹦鹉当场摔倒在地。三个人早就笑得肚子抽筋了。呵呵……好圆的月亮!古华历初四,连月牙都没多大,还好圆的月亮?这小千的开场白也太勉强了吧!   而那边一心等着小千开口说话的雪儿更是被吓了一跳,紧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这算什么呀?昨天晚上有月亮吗?自己走了一路怎么都没发现?这个小千还真有意思。   而看着笑得肚子抽筋的鹦鹉、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雪儿,小千挠挠头,自己说了什么?想了一下,小千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怎么会说这么一句话呀。   尴尬的气氛就在笑声中冲淡了。雪儿一看如果再等小千来说,还不知道他会说出些什么呢。得了,还是自己来吧。“咳咳,”雪儿干咳了两声,止住笑意,开口道,“小千,有一件事情我想问你。”   “什么事,你说吧?”   “那……我想问你,你……”雪儿的脸一下子变得粉红粉红的,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你……喜不喜欢我?”终于问出口了,雪儿的头这时已经快低到胸口了。心中充满了期待,又有点不好意思。真是的,本来一般都是男孩子来追求自己,哪有像这样自己厚着脸皮去追问人家的。   “啊?哦……”小千没料到是这个问题,脸一下子红了,心想:完了,要当着那三个人的面去表白呀。可是又不能不回答,“我……我……我……嗯……”嗯了老半天,小千愣是没有说出来。   听着小千结结巴巴的回答,雪儿的心慢慢地沉了下去,脸色也越来越冷,“你……你不喜欢我?”雪儿终于抬头问道,声音中竟有一丝颤抖,“你……你有女朋友了吗?”   “啊?不!不不!”小千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抬头一看,雪儿满脸寒霜,真的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雪儿,“我没有女朋友。”   “那你不喜欢我?!”雪儿仍然追问。   “没有,没有,谁说我不喜欢你的!我……”小千被问了个措手不及,赶紧答话,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声音马上小了八度,“喜欢!”   “什么?”雪儿对小千最后一句没听清楚,追问了一句。   “我喜欢你!”既然说了一遍,就不怕再重复一遍了。   “啊?!”雪儿这下子听清楚了,字字入耳,听得是一清二楚。一下子,整个小脸就跟火烧云一般迅速地红了起来,嘴里嘟囔着:“坏死了,本来死都不说,突然这么大声,想吓死人呀。”   “啊?你说什么?”这回轮到小千听不清了,他探着脑袋使劲地往雪儿这边伸,想听清楚雪儿在说什么。   “我说你坏死了!”雪儿突然一抬头,恰好小千凑了过来,两个人的鼻子就这么隔着桌子亲在了一起。   “哎哟!好疼!你想撞死我呀。”雪儿揉着鼻子,对小千骂道。   “对不起,对不起。没撞坏吧?”可怜的小千一边摸着自己的鼻子,一边来到雪儿身边赔不是,还伸出手来给雪儿那小巧的琼鼻以温柔的安慰。   在旁边看好戏的鹦鹉早就笑得肠子打结了,三个人一边笑,一边用意念交流:好有趣哦!对呀,对呀,那个雪儿变脸好快哦。呵呵,就像在演肥皂剧。哇,这样也能撞上,这叫心有灵犀嘛……你说,小千会不会亲她?肯定的,等着看戏吧……   哎,小千早就忘了旁边还有三个人的存在,一心给心上人揉鼻子。慢慢地,动作停下来了,两双脉脉含情的眼睛相望着,嘴巴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   接吻中……   而那边的鹦鹉呢?   无聊中……   当然,不甘寂寞的三人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恶毒的计划慢慢形成于脑中,他们要小千体验天堂与地狱同在的感觉。   此时小千眼中只有一个雪儿的存在,对他而言,整个世界都已经不存在了。有的只是一个雪儿,有的只是温存,我们可怜的男主角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别人的计划中。对他而言,眼前就是天堂,如果天堂确实存在的话。   良久,喘息着的两人终于分开了,雪儿害羞地低着头说了句:“我到学校里去,中午接我!”就跑得没影了。   而那恶魔三人组就在此时来到了小千耳边,对着已经落入了甜蜜陷阱中的小千说:“哎,小子,要开始训练了……”   “啊?现在?”   “对!现在!马上!立刻!”   …… ※  ※  ※  ※   小千开始体会出鹦鹉的可怕。他不情不愿地跟着鹦鹉来到超市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像什么方糖、铅块、红豆、赤豆、面粉、扑克、麻将、骰子,还有一大堆吃的,足足装了两大购物车,而找到了饭主的郜凌风更是挑剔地要了几大盒高级巧克力,一下子就花了小千几个月的生活费。看着付出的钱,小千心疼得不得了,可是谁让他们是自己的师兄呢。哎!苦呀。   课程是这么安排的:凌晨三点起床,练气、练体能,到七点钟练赌术,下午给小千自由活动时间。当然,如果没达到早上功课要求的话,下午活动时间就要减少。至于搏击格斗以及枪械知识,等以后再教。   乍看之下,没什么难的,除了凌晨三点起床有点变态之外,别的也好像没什么。小千并不是那种怕苦的人。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可惜他没有读心术,不然,一定会看到两个笑得跟狐狸一样的师兄内心充满了邪恶。   毫无疑问,今天的小千的生活是快乐的。真正的训练要从明天早上才天始,下午的小千无所事事,就跑到了F大来找雪儿,顺便看看阿杰和那票兄弟姐妹。   哪知道刚进了F大校门,小千就发现有好多漂亮的MM对自己指指点点的,还时不时有几个悍的兄弟给自己来两道几乎能杀死人的眼光。如果眼光真的能杀死人的话,小千恐怕已经死了N次了。   不明所以的小千还以为自己身上有哪点不对劲呢。后来尾随的MM越来越多,甚至能听到后面的议论,才明白原来这些人都是昨天看了自己的表演慕名而来的。   不再理会别人的异样,小千随便拉过来一个MM问了路,就直奔街舞社,然后留下后边那个MM的叫声和一堆MM的质问声。   下午的日子过得异常甜蜜,在跟阿杰他们侃过大山之后,陪着雪儿东逛西逛。花前月下,幸福得不得了。小两口亲亲蜜蜜地在校园里游走,羡煞多少旁人。女的为绝世帅哥已经心属别人而黯然伤神,男的为如此美女花落别家而叹气摇头。   不过更多了解雪儿的人在拍手称幸的同时更为小千担心,如此野蛮女友,小千受得了吗?   不理别人的感受,两个人在卿卿我我中过完了这短暂的一个下午。明天,将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小千的开始却是在夜晚。   在恶魔三人组的严刑逼供中,小千不得不回答有没有与雪儿拉手、打啵之类的无聊问题,还要发表感想,在三个不厌其烦的家伙的反复逼问下,小千终于忍受不了,在嗯嗯啊啊的敷衍中沉沉睡去,却完全没想到这正是三个人的第一战术:疲劳轰炸。 第四章 别 离      凌晨三点钟,被窝中的小千有如鬼神附体一般,“咻”地一下蹿了出来。倒不是因为知道现在要开始练气和进行体能训练了,而是一桶冷水从头顶浇下。谁呀?那只可爱的小鹦鹉。以意识体存在的三个人在白天吃饱睡足了就等着晚上来折腾小千呢,而这桶水正是他们的杰作。   一只小鹦鹉自然无力提起这桶水。可惜,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鹦鹉,它是拥有强大结合意识的怪物。这种意识的结合给他们带来了一种新的能力,正就是意念力。就是在小千出去卿卿我我的时候,三人无意间发现了这一功能。   虽然三个人现在的意念力仅仅能隔空取物,但这已经给他们打开了新天地。三人一合计,就决定拿小千来开刀,试试效果。而现在看来,效果是出奇的好呀。   “我的妈呀!”从被窝里急蹿而出的小千不明所以地盯着湿湿的床铺,一时间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说小千呀,是不是该起床学习了?”柳逸风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如不散的阴魂般在小千耳边响起。   “啊?才三点钟呀。”小千看看表,“我被你们吵到一点多才睡。这才刚睡着呀……”显然不情愿离开热被窝,小千不情不愿地答道。   “反正也起床了,再睡是不可能的。要知道赌术是要在最疲劳的时候集中精神才能学到的。”这回是郜凌风的声音。与此同时,一副扑克牌自己从盒子里飞出,犹如被一个隐形人拿着一般,噼里啪啦地自动洗起牌来。   “啊?!”这下子小千的睡意全没了,“有……有鬼呀!”转头就要往外跑。   “跑什么,这是我在洗牌。”郜凌风继续说道:“我用意念力来控制。虽然没有用自己的手洗得那么精确,但也差不了多少了。”说话间扑克牌犹如扇子般被打开,又合上,然后在空中形成一条龙状齐齐地落在桌子上。“来,抽出黑桃A。”   “啊?”小千傻了,刚才那花哨的手法完全让自己看傻了眼,牌刚才虽然打开过,可是自己根本什么都没看到,这叫自己从何拿起呀。   “哼,”郜凌风冷冷地说,“不知道了吗?在赌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是赌坛的大忌。”说着,从摆得整整齐齐的一排扑克中自动飞出一张牌,“这张就是黑桃A!”   “你自己洗的,你当然知道。不然你怎么叫赌神?”小千不服气,“让我来洗!”   “好。你来!”小千把牌操在手中一阵乱搓,“好,你说,是哪一张?”看来小千不信郜凌风能找出。   “这么烂的手法,瞒得过谁呀?”柳逸风懒洋洋地说,“从上往下数,第十三张。”小千不信邪地打开一看,果然如此。   这下小千心服口服了……   不过这三人也真够变态的。他们让小千只穿着内衣,在这寒风凛冽的冬夜跑长跑,而后到江边去冬泳。这一路上还要不停地回答柳逸风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刚跑过的第三个路口第二幢楼的第三楼第四个窗口挂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的,刚才身边跑过的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倒着念是什么……   如果回答不对,马上会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动飞过来向小千打招呼。   就这样,足足三个小时的体能训练结束后,小千也去了半条命。这下子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天堂与地狱的并存,终于后悔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答应得那么快了。   累瘫了的小千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为三个小时的体能训练结束而感到高兴。   可惜学习这个时候才要真正地开始。   “听着,我现在要讲给你听的是赌的真谛。你要牢记在心,我不讲第二遍!”郜凌风声音显得极为严肃。“十赌九骗。赌术本身就是一个骗术,但也不仅仅是骗术这么简单,他需要很多技巧,简单来说就是眼、耳、心、手、意的结合。”   “眼,要看!一副扑克牌有五十四张。你要看出每张扑克牌的不同。数珠时一下子有几万粒你要看清楚每一粒的不同。耳,要听。听出每粒骰子的每一面落地声音的不同,听出每一张扑克牌与扑克牌之间磨擦的不同。手,要稳。要能分辨出每粒骰子火漆的轻重,这样你才能得心应手地掷出你想要的每个点数。心,要记。要记住每一种赌具的每一个细小的差别,这样你才能逢赌必赢。意,意识。你既然要赌,就要做到意识的全部集中。在赌局中,任何情况都可能出现,只有集中注意力,你才能从细小的动作中判断出对手的下一个动作,而不被对手出千。”柳逸风接过郜凌风的话,“这一切,你必须牢牢地记住。不然,在每个细节上的细小差错都可能要了你的命。”   小千完全听呆了,他也见人家赌过,也看到过电视里边那些漂亮的赌术动作,甚至也亲眼见到了赌神的展示。可是没想到,小小的赌桌上竟有如此多的学问,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学海无边,这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   “我们决定让你从骰子开始学起。”这回又换成了柳逸风的声音。最近郜、柳两人老是一搭一档的,而楼五就像消失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过,“骰子又称骰宝。在很多赌局中都需要骰子。由此可见它的重要性。骰子共有六面,每一面的重量都不相同,你要想掷出心中的点数,就必须了解骰子的每一面的差异和角度。”看着小千似懂非懂地拿过骰子研究,柳逸风接着说道:“骰子的出手角度不同,落地时的转动、转速也就不同,最终的结果也就不同,这就是骰子的迷人之处。但是,毕竟它只是骰子,有质有量,这样就给人可乘之机,只要能把握住出手的角度,以及落地的旋转,就能得到自己想掷到的点数。”说着,桌子上的六粒骰子齐齐升入空中,然后又一齐落地转了起来,“六个六!”随着柳逸风的喝声,六粒骰子整整齐齐地排作一排,正是六个六!   “哇……”小千惊讶得张大了嘴,长长出了一口气,兴奋地问道:“那我怎么才能做到这样呢?”   “很简单,练!熟能生巧。你要仔细体验出手的感觉。”说着,有一盒方糖凭空跳了出来。而小千已经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柳逸风开口道:“我要送你一个礼物,就是这个。”   “方糖?”小千拿起盒子,打量了半天,不解地问道。   “对,方糖。不过应该称之为方糖骰。”柳逸风接着说道,“用方糖作骰子,让你不能握在手中思考太久。这样方糖会化掉,又不能用力太大,不然就会粉碎。让你体会出手快而准的感觉。从一粒骰开始练,练到六粒骰后再给你别的。从现在开始练,不准偷懒,否则后果……”柳逸风的声音中充满了奸诈。   “那……我想问两位师兄,你们练了多久呢?”小千迟疑着问道。   “哦……”没想到有这样一问的柳逸风被问得一愣,“我,我用了三天!怎么样?是天才吧?那个笨蛋郜凌风愣是比我多用了半天,哈哈真爽!”   “狗屁!明明是我用了三天,你比我多用了半天,还有脸来炫?”郜凌风愤怒的声音响起。   然后楼五那久违的声音终于出现了,“你们又来了,每次说到这个你们都会吵个不停。你们影响到我想事情了知不知道?”   “什么?你还敢说话?我们两个忙得要死,你偷懒还说个屁!”   ……   就在三个人,或者说一只鸟吵闹不停的时候,小千已经拿着方糖骰开始练习了。他并不知道其实赌神郜凌风和赌邪柳逸风把六粒方糖骰,练到可以随心所欲地掷出所想点数的真正时间是一个星期。他只是在想,既然别人能做到的,自己同样也能做到。   小千把方糖骰抓在手中,仔细地回味着刚才骰子落地的情形。一遍又一遍地掷着,用心来感受这之中细小的差异,一夜没有入睡的疲劳完全不翼而飞,所有受折磨的痛苦就在这一刻全部自发地离开了自己,小千的整个身心都投入了这一块小小的方糖上。   不愧为千神的传人,小千的控制能力果然惊人。在不到六个小时的时间内,小千就体会出了这方糖每一面细小的差别,更是能随心所欲地掷出六来了。   然而,骰子的功夫并不仅仅是一个六,骰子有六面,务必做到能手随意走,意由心转。心中想起,手中就能掷出几来,这才叫练成。   小千沉醉在这方寸地上,完全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原来吵闹不休的三个人慢慢地把注意力转移到小千身上了。当他们看到小千一遍又一遍地掷着六的时候,不由张口结舌。   要知道,骰子里最难的就是第一次掷出一个六,当这种感觉存在时,掷骰子的难关等于过了一半,之后再以此为基础去寻找其他点数,甚至多个骰子的感觉。当这种感觉如烙印般印在他们心中的时候,更多的骰子所考究的只不过是手的操控力,而与这种掷骰的感觉无关了。而当年赌神、赌邪两人也足足抓着方糖骰练了四天,才找到了这一感觉。据他们的师父,也就是收养小千的千神说,历代千神最快的也用足了三天才练成了方糖骰,其中找感觉就用足了两天,而现在小千居然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就能固定地掷出六来了。看他现在每把必六,显然是在巩固这种感觉。这样的控制力,这样的感觉,实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说实在的,在三人心中,也隐隐存着不安,熟能生巧是学习任何技能的天条。掌握得快,并不代表掌握得牢,尤其是这种要快的技能,只有不断地练习,才能达到更快,更准,更稳。他们怕小千会因为掌握得太快而步入歧途,变成一个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的人。   但是,雪儿回来讲的笑话却让他们放足心了。原来,下午没课的雪儿拉着小千到图书馆去复习功课,却发现小千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手中的方糖,让她禁不住窃笑:小千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玩糖。   而小千呢,则是一直在想如何掷出指定的点数,那种掷六的感觉在他心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在他心里划上一道又一道的烙痕。等到晚上回来时,这种感觉已经牢牢地刻在他的心上。   回来后,他不无得意地向三人展示自己的成果,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鼓励。还是柳逸风先开口的,“才掌握了一点点技能有什么好得意的?学无止境,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小千听了心中着实不高兴,自己苦练了一天,没得到鼓励反而挨骂了,小千有点不能接受。   “当然了,你能在一天之内掌握这些,说明你的天赋实在不错,这样更应该苦练。”郜凌风看到小千一脸的委屈,赶快说几句好听话给他。看到小千脸色好转,郜凌风又开口了,“你下午也苦练了是不是?要注意劳逸结合,下午给你时间是让你休息,如果整天紧绷着神经,不得病才怪,以后下午不准再练,敞开给我好好地玩,回来时再苦练,记住了吗?”   体会到两人的苦心,小千心里实在感激得不得了,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赌术,不负两人苦心。 ※  ※  ※  ※   地狱的磨练依旧,但受磨练的人的心情却有了很大的不同。尽管依然是变态的冷水、变态的问题,但小千竟然全都开心地接受了。而掷骰子的技术,小千更是炉火纯青,仅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确切地说应该是三个早上和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完成了方糖骰的练习。他不仅能随心所欲地掷出各种点数,而且十二颗骰子也能随心所欲地掷出任意指定点数,比之郜凌风和柳逸风两人毫不逊色。   在方糖骰之后是练铅骰,这是用来增加手腕力道的。最后,小千甚至能够在被人拉着自己的手腕或是有人撞到自己手臂的情况下,仍能稳稳地掷出十二粒骰子的任意点数。   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去了近两个月,已经是雅利安历3004年1月21日了,再过八天就是古华人最重视的春节了。在这两个月内,小千学会了各式各样的赌术,尤其是骰子,已臻大成境界。   在这两个月内,赌神郜凌风、赌邪柳逸风两人倾囊相授,把自己压箱底的绝活都传给了小千。小千不仅仅学会了掷骰、摇骰、听骰,更是仅凭两人的叙述就练成了两个人从来没有练成、只在千神手里见识过的棱骰技巧。   最后,在骰子这样赌具实在没东西可教的情况下,柳逸风提议,如果赢他一局,他就让小千开始练别的赌具。结果让他们大跌眼镜,生不如死。横扫赌坛的赌邪柳逸风、天下无敌的赌神郜凌风竟然双双在小千面前落马。在最后一局比小而不许碎骰的二十四粒摇骰比赛中,在柳逸风做庄并率先摇出二十四点的情况下,他们终于又见到了已经十七年,不,是十八年没有见到过的棱骰绝技——小千就像叠宝塔一样把二十四粒骰子用棱角叠在了一起,高高地、稳稳地竖在他们面前,而他们竟然不知道小千是什么时候练成的这种绝技。   感叹!除了感叹之外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的赌神和赌邪,认命一般把所有赌术倾囊相授。在这两个月内,小千可真没少吃苦。自从赢了两个人以后,小千早上跑路游泳的路程一下子多了两倍还多,而时间还是原来的三小时。幸好小千一直坚持着练气,虽然说不上是什么法门,可是小千愣是给做下来了,让两个人找不到惩罚的借口。   而那些变态的问题,早已难不倒小千了。对环境的认识,小千已经做到了入微入致。他甚至可以说出来在跑过的第三个路口的第四幢楼的第三层第四个窗口里边的墙上,趴着的蚊子是公的还是母的。那隔着窗挂着的胸罩上的那一根毛发,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看着小千这么变态的回答,两个人愣是没法子整他,只能互相把气出到对方身上,然后就是最常见的情景——一只鹦鹉在地上滚来滚去,状似发疯……   当然,小千能取得这样的成就也是用艰辛换来的。为练眼力,他愣是把一大桶红豆赤豆给挑出来,整个眼都变成了斗鸡眼。为了练耳力,他要把耳机戴上还要把音量开到最大,放着最激烈的摇滚,然后听着从天而降的五十四张扑克牌,分出每张的不同。为了练手,要在滚烫的开水里抓出刚削进去薄薄的肥皂片而不能伤手。为了练准,在铺满面粉的桌面上去夹出放在上面的绿豆而不能沾到一点的面粉。   而对心的训练,更是绝对的变态。他们要小千在两个月内去记下F大图书馆内一百四十多种方言与外语的发音、日常对话,要求每个单词都记得清清楚楚。也不知道这两个人的脑子怎么生的,每个人居然都知道几十门外语,就连楼五都不例外。小千想蒙混都不行。而对意的锻炼,更不用说了,每天早上的那些变态问题永远是最好的意识锻炼方法。   而在这两个月内,小千所掌握的不仅仅是赌术,每天下午的休息可是小千最好的学习时间,陪雪儿的时间大部分都在图书馆度过。在这里,小千放松自己的身体,拼命地学习知识,只有在以前流浪时学过一些字的小千深深地知道,如果没有良好的知识做基础,想学什么都学不好。因此,在那一百四十多种语言的学习外,小千自己又加了许多课程的学习。   因此,在赌术的学习外,小千已经成了F大各系的代课人。只要有人想跷课,而又怕点名的,都来找小千代课。而小千代别人上的课中,去的女生又要多很多,而那些追在女生后边的男生也会相应地多很多。所以,只要有小千去代课的课堂必定人满为患。这一现像被雪儿戏称为“名人效应”。   当然,小千本身的技能也有长足的进步,与阿杰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是打蓝球、踢足球、跳舞之类的,体能有了长足进步的小千的控制力也有了惊人的进步,相应的,这些技能也有了质的飞跃。可以说,与那些专业的运动员也相差不多。   综合对比各种进步之后,其实进展最大的还是小千与雪儿的感情,从当初的一见钟情开始,两个人的感情已是如胶似漆。爱情是有无穷魔力的,这话说得果然不错,两个月来,认识雪儿的人都说雪儿跟变了个人似的,从以前的野蛮女孩变成了依人小鸟。整个人容光焕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甜蜜,就是瞎子都看得出她正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   而爱情对小千而言,也是一种伟大的支持力。两个月来,小千从来没有睡过一夜完整的觉,而且每天下午还能精神奕奕地去陪雪儿逛街购物,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这正是爱情的力量,是雪儿的爱让他有足够的力量去完成每天的学习。不想让雪儿看到自己疲倦的样子,不想让学习防碍自己完成每天与雪儿的相伴。正是这种信念,这种感觉,让他在每一天中都容光焕发,都超前地完成学习任务。两个月的花前月下,两个月的依恋缠绵,让小千感到了无尽的幸福。让他不再觉得每天的地狱生活痛苦,因为那正是下午甜蜜依恋的前奏。   然而,离别还是必然的,已经没有东西可教的赌神赌邪两人建议小千到千神故居去。在那里,他们也许能找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也能传授给小千另一种绝技。尽管小千不舍得,尽管小千不愿意,可是他还是要离开。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家。如果自己真的有家的话,那也是千神的故居,那个从小捡破烂把自己养大的老头。也许,那老头现在正在家中等着自己回去过年呢。   要过春节了嘛,不是吗?自己再留在这里,就会给雪儿带来许多的不便……   分离,是必然的。 ※  ※  ※  ※   “小千,我回来了,你在吗?”楼梯口准时地响起了雪儿那温柔的声音。   楼中的所有佣人都感到非常奇怪,这个大小姐,以前从来不在中午回来的,每天必定要在他们离开之后回来。而自从一个多月前,大小姐带回来这个小千少爷后,就必定在中午十二点钟准时地出现在家中,而且都拎着一大堆吃的东西。家里又不是没有吃的,可是想归想,谁都不敢去问,每个人都知道大小姐的厉害。就连老爷太太也得让她三分,更何况是自己这些下人呢。   听到雪儿回来了,小千赶快走出房来,正好看见雪儿拎着一堆新鲜的水果跑过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盯着自己,心里一甜,小千赶快上去抱着雪儿,爱怜地说:“你怎么又拎一堆东西?多累呀!跟你说了以后我来拎嘛。”   被小千抱在怀中的雪儿害羞地把脸埋入小千的胸膛,喃喃道:“人家看你有黑眼圈了嘛。昨夜没睡好呀?我买些水果给你补充点维生素。”   “你呀……”小千哭笑不得地用手指点了点雪儿的额头,就这么拥着她走入房内。   “你在做什么呀?”看着小千那个又打包起来的流浪袋,雪儿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哦,是这样的,我在你家里也住了快两个月了,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离开了。刚好你回来了,我就……”   没等小千话说完,一脸焦急的雪儿就打断了他的话,“你……你要离开?!”   “是呀,我……该去找老头子了,都……快两个月没有打听过他的消息了。”小千实际上也非常不愿与雪儿分离,话说得吞吞吐吐的。   “你……你不走行吗?”骤闻小千要离开,雪儿的手不由一松,整袋的水果散落在地上,滚成一片,“我父母快要回来了,我还要将你介绍给他们呢。你过完年再走好吗?只要再住一个星期就过年了呀!”雪儿不屈不挠,一心想将小千留下。   “可是……”小千本来并不坚决的心动摇了,雪儿的一片柔情让他难以拒绝。   这时,耳边传来了柳逸风那懒洋洋的声音:“没有分离苦,哪有相聚乐?再说这里虽好,终非自己的家园呀。”   接着,郜凌风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你在这里呆了也快两个月了,你就真的不想找找老不死的消息?”   “可是……我真的不能再呆下去!”终于下定了决心,小千硬起心肠拒绝道,“我过段时间再来找你,好吗?很快的,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看到小千去意已决,雪儿真是肝肠寸断,“那,那你什么时候走?”问出这个问题的雪儿已经泪流满面。   “今晚……”小千实在说不出什么,看着满脸泪痕的雪儿,他的心中也实在难过。欢聚乐,别离苦。看来,分离实在让是人难以接受。   “那……”听到小千竟然要在今夜离开,雪儿慌了神,“你,你就不能明天再走?明天,明天好不好?”说着,雪儿死死地抱着小千哭作一团。   看着平常坚强的雪儿哭成泪人,不但小千六神无主,就连平时自诩阴险狡诈的柳逸风这下也慌了手脚,迫不急待地先答应了:“好了,好了,告诉她,我们明天再走。”   实在没法子再拒绝心上人的小千顺水推舟地答应了雪儿这个不过份的要求。   整个下午,雪儿都紧紧地抱着小千,哪里也不去,生怕一个转身,小千就不见了。   夜幕,很快地降临了。不好意思做电灯泡的鹦鹉自动地消失了,只余下如惊弓之鸟般的雪儿和心里充满了离别苦的小千默默地抱在一起,感受着彼此间的温存。   良久,雪儿终于放开了紧抱着小千一下午的手,“我去整理点东西给你路上用。”说罢,掉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许久,不见雪儿出来,小千担心会出什么事,敲敲门,没有声音,小千心里觉得不妥,马上冲门进去!   啊?!小千当时愣在当场。   (咳……各位观众,你们别想歪了,雪儿这么个性的女子怎么会为这种事情寻短见呢?马上……浪客心被一堆烂番茄淹没……)   只见面前的雪儿媚眼如丝,长发披肩,默默地注视着小千,倘只如此,小千倒不至于惊讶至此,只是眼前的雪儿竟然——竟然一丝不挂!   看着呆头鹅般的小千,雪儿又想起了跟从小千从一见钟情的那一刹那,到自己死心塌地爱上小千的现在,整个过程如一个世纪般那么漫长,又如一眨眼间那么短暂。从相识到相爱,中间的过程如电影镜头般尽现眼前,慢慢地,雪儿的眼睛又润了,柔声道:“傻瓜……你在看什么呀……”   看着眼前的雪儿,小千不由一阵口干舌燥。三千青丝柔顺地垂在肩前背后,满脸的娇羞更让原来美艳的雪儿加上了一种说不出的媚态。完美比例的娇躯骄傲地直挺着,如丝般光滑的皮肤在粉红色的灯光下更是娇艳无比。这一切,一切都显得那么迷人,那么完美。   小千彻底地迷失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这一切,看着这在梦中也不曾出现过的美景。听到雪儿柔声地问起,小千才从恍忽中清醒过来,只是早已语不成调:“你……我……”   “傻瓜……什么都不要说,就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吧!”轻声说完这一句的雪儿,温柔地用自己的嘴巴堵上了小千刚要说话的嘴。手,轻轻地伸入小千的怀中,轻轻地为他宽衣解带。面对突如其来的吻,小千再度迷失了。手不自觉地环上了雪儿的纤纤细腰,抚在那强丝般光滑的妖嫩肌肤上…… ※  ※  ※  ※   在闹钟闹过数次后,在经过又一次的缠绵后,小千和雪儿终于不情不愿地起了床。知道不能再挽留小千的雪儿不再为去留问题与小千痴缠,只是默默地为小千准备好了一切路上的行囊。最后,雪儿又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交给小千:“在离开之前不准看。”又拿出一枚戒指,轻轻地套到小千的无名指上。   时间总是在想让它停留时流逝得最快。转眼间就到了分离的时间,在雪儿的再三坚持下,小千终于还是答应了让雪儿送他上火车。   隔着窗口,两个人呢呢喃喃地说着永远说不完的情话,离别的痛苦在此时显得格外地清楚。小千的心里充满了心碎的感觉,可是又不得不走。这种矛盾,让他的内心充满了不安。看着强颜欢笑的雪儿,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呆瓜,你又在想什么?”雪儿似乎摒弃了一切的不开心,笑着对小千说,“到地方后记得给我打电话。还有,如果没有什么消息的话尽快回来,我在家里等你。如果找到了,也要给我打电话,让我也开心一下。”雪儿似乎想起来了什么,“路上不要苦了自己,我买了好多吃的东西放你的包里,记得路上吃。”   这种犹如妻子对丈夫般的殷殷关怀,让小千忍不住黯然泪下,小千心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对不负雪儿……   火车不等人,轰鸣声中,火车缓缓地驶出了月台,看到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的小千,雪儿终于泪如雨下,跟着火车狂跑起来,“小千……我爱你!”   远远的,远远的,好像有回声般地四处充荡着:“我爱你!”在这个车站的空间中四处回荡久久不散。   听到雪儿的表白,小千终于虎目一红,潸然泪下。他不顾一切地把头伸出窗外大喊,“雪儿……我也爱你!”可是逆着风的话在火车快速的驶动中漂向前方,身在后边的雪儿根本听不到。小千马上翻出电话,手指熟练地敲下了一连串号码。   耳边传来了熟悉的轻泣声:“小千,是你吗?”小千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对着电话轻轻地说出:“雪儿,我永远爱你……等着我,我会回来的!”   这边的雪儿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眼泪如泉涌而下,泣不成声,她喃喃地道:“小千,我会等你的,我会永远等你的……”   开往目的地的火车还有近二十个小时才能到,从来没坐过火车的小千并不感到无味,想到雪儿送自己的那个盒子,打开来看,里边有一本相册,一封信。打开那相册,是自己与雪儿近两个月来的合影,一切甜蜜的,辛酸的回忆,尽在打开相册的这一刹那涌上心头。   打开信纸,上面只有短短几行字:      小千,我的最爱,当你决定离开时,我知道自己不能改变你的心意,我没有什么能给你的。所以,我把我自己当做与你别离的礼物,从此以后我只为你而存活,那个戒指本是一对。我将它分开来,每人一只,你不要弄丢了。见此戒犹如见我人,我会永远等待着你回来的。不管有多久,多久。另,相册内有金卡一张,我知你不肯接受,因此偷偷放入,等你有困难时再用,密码就是你的生日加我的生日。   你永远的最爱——雪儿        看完之后,小千再也抑止不住自己的感情,又一次地泪如雨下,“雪儿,我一定会回来的。”   “去,又不是生死别离,看你们哭的,你一个大老爷们也哭成这样,臊不臊?”看着小千又一次掉泪,郜凌风实在受不了,忍不住开口道。   对呀!小千一想,自己只不过是离开到老头子家里去过年,顺便找一下老头子的线索。只要找到了老头子,很快就能天下各地任自己游荡了。那时,再找雪儿也不迟呀。想到这里,小千忍不住破涕为笑,心情好了很多。   看到小千心情好了起来,柳逸风终于又冒出来了,他已经被这两个人的眼泪给淹怕了,“哎,怎么样,趁这个机会,要不要再来一局呀?”   “来就来,谁怕你呀?”小千毫不客气地拿出扑克牌,“我知道玩骰子你不是我的对手,我们来玩扑克牌。”   这个时候,小千突然发现了一件事情,柳逸风和郜凌风说了好久话都没有别人发现,难道别人听不到他们说话?   当小千提出这个疑问时,柳逸风哈哈大笑。原来就在小千苦练赌术的一个多月内,三个人的意念力又进步了不少,不仅能做到隔空取物,而且能直接用意念来传达了。而小千一直以为是三个人在说话,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在说。难怪,刚才旁边有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来看自己,敢情把自己当成个疯子了。   不去理会别人的异样眼神,小千跟赌神赌邪三人又陷入了一场狂赌中,只是因为旁边的人太多,不好用意念力,所以在别人看来,是小千跟自己在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过,而小千又一次沉入了赌术的世界。可是在他心中,却永远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你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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